现在各地的出入境部门是不能提供个人出入境记录证明的,如果确实需要这份出入境记录证明,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向边防检查站、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查询本人的出入境记录。
为保护公民信息安全,因私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应当由公民本人到拟查询单位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
未满16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户口簿原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对符合查询条件的,依申请查询相应的出入境记录,并及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办理人应当核对查询结果,并在存档件上签字确认,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向查询单位提出,查询单位将进一步核查。
二、出入境是什么
出入境是指一国公民经本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和前往国家或地区以及途经国家或地区的许可,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签证,通过对外开放或指定的口岸从本国出境进入其他国家地区,或者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返回本国境内。出入境的概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一国公民经本国政府批准,持用合法证件出入本国国(边)境;二是指外国人持用合法的证件,经一国政府批准入出该国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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