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对于这些现代食品,广大的消费者(其实就是普遍的每个公民),还停留在传统观念、经验中,对于目前食品的实际本质状况,其实都处于无知、茫然、盲从状态。甚至包括的食品一般监管者,也普遍处于相似的状态。
现代食物是人类通过对这个世界不断深入探求后,利用其有限的了解与认知,创造或改造出来的。当今的新食品,形态在不断地被重新塑形,人类依靠感官去直接体验、认识这些现代食物,已经很难判断其种类、品质、内含。但是,这些新食品的形态、实质内容与的传统食物形态、实质内容,已经大相径庭了。作为普通民众对于食物的这种微观性的本质变化,确实是很难自主意识到的,可能感觉到的,仅仅是那些食物的形态变大或小,味道变淡或变味,颜色等某些感官性的变化。也就是说,现在的食品,仅仅通过感官性状是不能正确认识其实质了(那么现代食品观的基础教育,更真实、全面、可靠、更方便识辨的食品标识的推广等等,都将是现代社会的新必然需求。)。
现代摄取的食品及其制品中出现的完完全全的“新食物”,比如人类大力开发植物蛋白资源,而大量开发、发展的豆制品,豆乳、豆粉、浓缩蛋白、分离蛋白等新兴豆制品;利用贝壳类制取的生物碳酸钙;粮食加工产生的米胚、麦胚、糠麸制取维生素、膳食纤维等等[5]。更有甚者,已经通过基因技术,辐射技术等,从更加微观的角度来改造的食物,创造出真正的人类新食品。对于这些现代新食品,如不破坏生物物种基因这个微观层面上,仅仅是通过已有的生物自然的生殖手段与技术,加快其自身繁殖或通过物理、化学方法,加速自然界原本“优胜劣汰”衍生等方式所产生的新食品,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人类生态食品安全问题。但在人类了解生物基因技术等新科学技术的初期,就在食品领域广泛应用,所大量、大规模、大范围的利用这些新食品,势必会必然出现人类的生态安全问题。
2.1.1食品添加剂的广泛使用
当进入各食品卖场、超市,购买食品时,就会在几乎所有的定型包装食品的配料表上都会看到“食品添加剂”的字样。如各食品中广泛使用的酸度调节剂:柠檬酸、磷酸、乙酸、碳酸钾、碳酸钠等;抗结剂:二氧化硅、微晶纤维素、滑石粉、硬质酸镁等;抗氧化剂:D-异抗坏血酸钠、茶多酚、磷脂、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等;漂白剂:二氧化硫、硫磺、低亚硫酸钠(保险粉)等;乳化剂:山梨醇酐单硬脂肪酯、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山梨酸钾等等[5]。
食品添加剂(foodadditives)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物质。食品添加剂包括营养强化剂(即为解决膳食中那样难以提高摄入量而补充某些缺少或特需的营养成分物质如食盐中增补碘加入的碘化钾)、食品用香精、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即指为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润滑、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等)等。
食品添加剂本身不是食品的固有成分,不一定具有营养价值。但作为被广泛使用的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往往具有一定毒性。对于专供婴儿、儿童食用的食品除按规定可以加入的食品强化剂外,其他各种添加剂如甜味剂、香精、色素、防腐剂、漂白剂、疏松剂等一律不得使用。在婴儿代乳品中是不得使用添加剂的。
2.1.2科学技术创造“新食品”
由于当今人类突发猛进的食品科技水平(如现代食品种子胚胎技术、现代食品贮藏保鲜技术、现代食品生产工艺改善技术等)发展,人类已经开发、创造出了很多近传统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现在食用的食品与几十年前的食品相比,确实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然,这是人类智慧发展水平在人类自身食品供应领域的成果体现。而这些现代食品,从形态、构造、口味等都呈现出“新食品”的状态。而这些新食品的真实,仅仅只被有限的人群所知晓,而大众对其食物的本质了解,还停留在仅仅以传统食品的判断经验来认知(包括食品市场的一般性监管者)的状况与水平,这是很令人担心的我国社会现实。
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和争议性的食品,是人类通过生物基因工程等新科学技术,创造出很多非自然界进化而来,前所未有的完全新生食品。如转基因食品、辐射食品等。
转基因食品(geneticallymodifiedfood,GMF),指的是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5]。对于新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争议性很大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是一个自然科学专业性很强的问题,而该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员本身的认知阶段,也还处在起始、萌芽状态。对于它,用于食品的实质性安全性问题,那些所谓的专家也是一知半解的。为此,要普通民众对此作出理性判断与选择,根本是不现实的,甚至从本质上说,其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批准转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甜菜5种作物进口用做加工原料。其中,转基因大豆占主导地位:从1995年开始,我国进口大豆,当年进口29万吨,1996年进口111万吨,基本为非转基因大豆。从1996年开始,美国批准种植转基因大豆,我国转基因大豆进口始于1997年,当年进口大豆288万吨,其中从美国进口237万吨,大部分是转基因大豆,其余从巴西进口。2011年中国转基因大豆的进口量超过5480万吨,全部用于加工原料[1]。
对此应该至少对这些新食品,持有审慎的推广态度。就象原来人类刚开始发现“核技术”的持有、运用、推广一样,抱有“谨慎保守”的态度。不能象对待人类“一般性”的发明、创造那样,先使用、推广,再对其全面效应“后知后觉”。对于“核技术”的科技运用,对于核聚变、裂变的认知与把控,人类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全没有掌控的地步。所以,人类自己约定了“核不扩散条约”。对于地球上出现的核事故造成的事故如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件、日本福岛核电站事件等等,也都证明人类现处理核事件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2013年,西方欧洲很多发达国家,已决定停止建设新的核电站。否则,人类将为此类“核技术”的新科技的冒进性、大跃进性的运用,付出惨痛的代价。即将很有可能,人类人为地制造出另一个更加严重影响人类生存、繁衍的“新的生态灾难”。
2.1.3食品污染问题的普遍性
生物性污染主要包括:a微生物污染,如细菌及细菌毒素、霉菌及霉菌毒素、肠道病毒等。b寄生虫及其虫卵污染,如蛔虫、绦虫、囊虫、肝吸虫、肺吸虫、旋毛虫、姜片虫等。例如2006年,广州的福寿螺事件(即2006年广州市卫生局通报,从6月广州市共发生70例广州管圆线虫病。)C昆虫污染,如甲虫类、蛾类、螨类等[2]。
2.2现代食品的品质安全问题
现代食品从全球范围内,其总量来说,应该是不存在安全问题的。但对于食品品质却有重大安全隐患,并且会越来越突出。在科学技术、经济发达国家,现代食品品质的安全问题也同样存在。比如上世纪九十年代,疯牛病的爆发,导致欧洲政府整体信用严重倒塌,民众对于政府在技术领域的公正性产生了严重的怀疑,这也直接促使后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的产生[1]。
随着现代科学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如生物、遗传、化学、物理等各自然学科成果和现代化社会产品供应模式的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的内容与性质不断发生着改变。现有的食品安全已经从“食品数量安全”向“食品品质安全”转变,食品安全应该得到重新认知、重新评估、重新对待。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国内外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几乎涉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流域,大众所食用的所有主要食物种类,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食品品质安全威胁”。
人类食品安全的危害,主要是以食源性疾病的方式体现出来的。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认定,食源性疾病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最为常见的疾病之一,也是对人类健康危害最大的疾病之一。在发达国家每年约有1/3的人发生食源性疾病,在发展中国家更为严重。随着人们对食源性疾病认知的逐渐加深,食源性疾病包括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如食源性变态反应性疾病、食物中某些污染物引起的慢性中毒性疾病。在食源性疾病暴发时,可能是一种或数种影响因素使得食品中已被污染或存在的病原体数量达到了人体最带感染剂量或最小中毒量,从而引起食源性疾病[5]。
参考文献
[1]杜钢健食物权与食品安全法汕头大学出版社2011,13,29-42,139,214-215
[2]郭浩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问题的研究天津大学2013,22
[3]张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研究湖南大学2010,32
[4]王振宏食品安全解读食品研究与开发,2011,24
[5]孙贵范预防医学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9-41,132,162-169
[6]凌文华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
[7]王选平论食品安全危害性与卫生监督.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7.
[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
[9]林祥田关于《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94)中食物中毒定义的商榷预防医学论坛2010,12
[10]肖水源社会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3,16-21
[11]王振宇食品安全解读食品研究与开发2011,33
[12]Foodsafety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Benjingweekly2011
[13]李平等食品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危害医学前沿2007,31
[14]DiscussiononfoodsupplychainmanagementandfoodqualityandsafetyBeijingweekly2011
[15]周健《食品安全法》的缺陷与完善建议医学与法学2013,24
[16]ChainYongshengAResearchonMechanismsandCountermeasuresoftheFoodSafetyIncidentsOccurringonFoodSupplyBeijingWuziUniversity2014
[17]杨恒莉我国乳制品市场逆向选择问题研究时代金融2013,16
[18]马巍文我国食品安全规则研究郑州大学2012,31
[19]杜梦瑶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的政府职责研究南京理工大学2013,26
[20]徐艳中国食品安全政府责任体系探析山东大学2011,14
[21]LawsandRegulationsonFoodSafetyandFoodQualitybetweenJapanandChina2011
[22]孙晋论我国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制度构建中南大学学报2009,17
[23]吴岗我国食品安全赔偿制度的完善中山大学2010,13-15
[24]龚惠青论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广西大学2013,4
[25]张伟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研究—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华东师范大学2009,11-13
[26]铃慧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河北农业大学2012,21
[27]孙娟娟欧盟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的协调统一汕头大学2009,5-8
[28]王焕论我国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华中师范大学2012,5
[29]职心乐危险的红毒—苏丹红食品与健康2005,1
[30]布衣警惕食源性疾病中华养生保健2013,2-4
[31]王晓杰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南师范大学2012,12
[32]曹冬英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全面整合危机管理体系—要素与构建途径前沿2013,10
[33]刘宁建立食品安全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思考华侨大学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