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为茨营乡的农村人口,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
二、筹资标准
2014年参合居民个人缴费60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新农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惠农政策。各村委会要从执政为民、情系民生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筹资工作的重要性。筹资工作是事关农民医疗保障的大事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且随筹资标准提高,筹资难度增加。乡党委、政府将新农合工作列入各村委会年度目标考核,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领导、措施、保障四到位,营造安定和谐的筹资氛围,迅速组织开展2014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确保2014年参合率必须达98%以上,确保筹资工作任务在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农民群众的认知度和知晓率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关键。在筹资期间,各村委会要组织领导干部进村入户,边宣传、边发动、边筹资。要利用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标语、宣传条幅或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大意义及2014年的新政策,宣传新农合筹资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做法,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要结合参合农民典型受益事例全方位反复进行宣传,提高农民参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按时按量圆满完成2014年新农合筹资任务。
(三)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随着新农合即时结报工作的开展,参合农户的信息准确性至关重要,否则,将给参合群众住院造成极大不便。各村委会要按照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规范运作,做好对参合农户和参合人口各类信息资料的收集、登记、管理、核对工作。
2.农民参合数据信息,是申请中央、省、区补助基金的重要依据,是参合农民2014年1月1日能够按时享受到新年度的新农合补偿的保证。各村委会要在2013年11月20日前将核对准确的“参合农民筹资信息”报乡合管办进行系统录入,系统录入后填发《合作医疗证》,并保证及时准确无误地发放到参合农民手中。
3.认真做好参合信息资料的收集。建立农民参合信息档案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十分细致和繁杂。针对历年参合信息档案录入信息不全和发生错误情况,要求各村委会登记参合人员基础信息时,必须以家庭户口簿(身份证)为准,认真核实填写参合人员姓名、性别、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码和个人属性等信息,要做好校正工作,必须确保登记准确、项目齐全完整。
(四)强化督查,确保资金安全
1.农民群众以家庭为单位,按照每人每年缴纳60元的标准参加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村委会负责组织收取农民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强制收取农民参合资金的行为,不得强迫任何机构和个人垫资代缴参合资金,不得虚报参合人员。
4.对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儿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应由个人缴纳的参合费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分担,具体承担比例按照新农合财政补助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