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召开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动员部署会。会议宣布,自2024年4月底至11月底,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
近年来,随着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险欺诈案件数量逐年增加,花样不断翻新。保险欺诈不仅在车辆保险、疾病和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传统险种领域大量发生,在农业保险、大病保险等险种中也广泛存在,危害极大。
保险欺诈行为为何难以禁绝?近年来保险欺诈手段日趋复杂隐蔽,如伪基站、打码平台、积分墙等,让保险公司防不胜防;同时,保险欺诈方式灵活多变,迭代速度快。一些专门的欺诈团伙对保险公司实时盯守,发现漏洞及时行动,发现被拦截后及时更改策略。此外,保险欺诈链条完备,上下游分工明确,形成了专门的产业链,包括情报获取、基础架构服务、欺诈应用服务、变现及套利等;例如,车险、意健险以职业团伙形式跨区域跨公司作案,“人伤黄牛”形成职业犯罪团伙,“代理退保”个人或团体形成黑色产业链等。
打击保险欺诈,保险机构应强化自身管理,提高诈骗风险控制能力。保险机构应完善内控机制,优化保险理赔流程。针对小额、简易案件加大审查力度,增加第一现场查勘率或实行双人查勘制,及时向有关单位及人员调查、核实索赔材料。同时,保险机构还应强化内部风险意识,通过定期开展反欺诈培训,提高员工对欺诈行为的识别能力和警惕性。此外,企业要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加大对保险欺诈线索或证据的摸排和收集,确保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反欺诈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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