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时代纺织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000万元拍卖的公告
一、拍卖财产:苏州时代纺织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000万元。
三、第一次拍卖起拍价25000000元,保证金5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一)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的20%(截至2016年4月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
(二)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为符合本办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境外金融机构。
中国保监会对投资入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境内企业法人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财务状况良好稳定,且有盈利;2、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3、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应当符合相应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5、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境外金融机构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财务状况良好稳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2、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亿美元;3、国际评级机构最近三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4、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5、符合所在地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持有保险公司股权15%以上,或者不足15%但直接或控制该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2、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3、信誉良好,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投资人通过拍卖竞得保险公司股权的,应当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依照该办法的规定报中国保监会批准或者备案。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斜塘支行,帐号:550701040005289),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买受人请直接至本院办理余款缴纳手续(可刷卡)。
十、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増价幅度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前5日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