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由于发生的事故并不符合人保理赔的条件,那么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
2、如果所发生的事故符合理赔条件却迟迟没有理赔,那么被保险人首先需要咨询保险公司理赔的进度,督促保险公司尽快理赔;
因为保险理赔不是简单的赔偿业务,它需要走完一整个业务流程后才能进行理赔。例如在有一些案件中,案情比较复杂,牵扯的利益关系与人际关系比较多,在进行保险理赔的时候就需要反复多次勘察案情和询问当事人。如若遇到当事人拒不配合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阻碍了理赔进程时,保险公司也没有很好的办法来加快进度,更没有权利强制执行,所以理赔过程比较慢并不一定是保险公司的问题。
说说我最近比较奇葩且令人窝火的遭遇吧。
坐标南京,本人10月9日晚上开车回老家在高速收费站被前方半挂车(车辆为车主本人所有,挂靠在运输公司)倒车时碰撞,造成本人车辆前保险杆部分受损。见问题不大,于是拍了些现场照片后各自报警、报保险。大约20分钟后高速交警来到现场,经查明判定对方负全责,并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
最后联系我的保险公司—平安保险打算走代为追偿,随即有当地的定损员和我联系,当天晚上让我把现场照片、驾驶证、行驶证、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资料发给他,本以为这条路走的会比较通畅,然而过了一天多没人任何平安工作人员和我联系。主动联系了当地的定损员后却被告知走代为追偿手续很麻烦,需要提供很多资料(包括对方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等)同时需要走我的商业险,如果追偿不成会算作我们出险等等,总之就是很不希望我走代为。
再一次联系事故处理大队,任然被告知无法出具40号文。没办法向当地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交绩大队是否确实无法出具40号文,或是交警大队懒政,目前尚未给我回复。
兜兜转转10来天又回到原点,感觉此类事件就属于三不管。各方都有推脱自己责任的理由,只有我这个无责方像个无头苍蝇飞来飞去。后续如何处理只能看情况再定吧。
既然40号文可以直接强制理赔,是处理此类事件的最快手续,为什么有些交警大队无法出具,是真的无法出具还是不愿出具,并且人保理赔人员告知我他们有很多案件都是通过40号文处理的。
连续五六年都续保了平安车险,但是这次平安的处理事件的态度和积极性让人失望,以后肯定不会再买他们的车险了(备注:打平安客服询问代为追偿需要提供的手续时竟然有个客服告知我这种情况无法走代为,专业知识令人担忧)。相比人保,理赔人员一致在联系我询问处理情况,并给我建议,这个要给他们点个赞,以后的车险肯定是人保了。
虽然很多事情处理不了时最终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作为普通老百姓、上班族又有谁愿意走到这一步,耗时耗力,尤其是起诉公司时更是如此,先不说起诉周期之长,提供资料之繁琐,就是误工损失也是一般上班族无法承受,而法律一般还不支持胜诉者的误工损失,导致即使胜诉也损失颇大。总之违法、违纪成本过分低廉,使违法违纪者完全有恃无恐!
如果下次不幸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我会选择直接私了不接受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