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关于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近日同意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受让易安财险10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0%。银之杰等原持股的7名股东不再持股。
据悉,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比亚迪(002594)的控股子公司。这意味着,易安财险成为比亚迪方面全资控股的财险公司,这在中资保险公司中有稀缺性。
全资持股财险很“稀缺”
2023年5月6日,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易安财险变更股东,比亚迪旗下公司受让100%股权。这意味着,易安财险成为比亚迪方面全资控股的财险公司,这在中资保险公司中有很高“稀缺”性。
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对于中资保险公司,根据持股比例、资质条件和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保险公司股东分为四类:
(一)财务Ⅰ类股东。是指持有保险公司股权不足百分之五的股东。
(二)财务Ⅱ类股东。是指持有保险公司股权百分之五以上,但不足百分之十五的股东。
(三)战略类股东。是指持有保险公司股权百分之十五以上,但不足三分之一的股东,或者其出资额、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保险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四)控制类股东。是指持有保险公司股权三分之一以上,或者其出资额、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保险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控制性影响的股东。
该办法同时规定,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
也即,一般情况下,在上述办法实施后,除保险集团等情况外,入股中资保险公司的最高股比为三分之一。而比亚迪之所以获得100%股权,源自一个除外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参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的,或者由指定机构承接股权的,不受本办法关于股东资质、持股比例、入股资金等规定的限制。
根据银保监会最新批复,随着比亚迪受让易安财险100%股权,易安财险原持股的7名股东不再持股,分别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15%)、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15%)、西藏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持股14%)、北京富邦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持股14%)、北京恒屹鑫源科技有限公司(原持股14%)、山东达能工贸有限公司(原持股14%)、深圳锦久辰商贸有限公司(原持股14%)。
自比亚迪传出收购易安财险的消息后,投资者关心这对易安财险的原股东会有何影响。今年2月,银之杰(300085)回复投资者称,公司自2020年3月31日起已对易安保险的股权投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并在2021年度报告中对易安保险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认为0元。因此,易安保险破产重整事项及其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破产重整期不到一年
易安财险股东变更获批,意味着市场化重组几近完成,这距离该公司被批准破产重整尚不到一年。
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依法对易安财险在内的明天系六家机构实施接管,后延长易安财险接管期限一年,至2022年7月16日止。
2022年5月26日,易安财险接管组作出决定,同意易安财险破产重整。2022年6月29日,银保监会作出批复,原则同意易安财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2年7月15日,北京金融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易安财险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据彼时北京金融法院公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2022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的《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显示,易安财险资产总计3.35亿元,负债合计4.62亿元,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合计-1.27亿元,账面资产小于负债。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2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整涉及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易安财险总资产评估价值为33815.74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46191.87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2376.13万元。易安财险经评估后的净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341.64万元,但仍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北京金融法院称,破产重整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困境企业,人民法院在审查重整申请时,根据债务人的资产状况、技术工艺、生产销售、行业前景等因素,对债务人是否具备重整价值以及拯救可能性进行审查。本案中,易安财险主张其作为四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具有管理结构扁平、轻资产运营等优势;同时易安财险自身资产负债体量不大,有望通过有限投资改善偿付能力。综上,易安财险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能。
自2022年7月15日起,易安财险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2023年2月24日,北京金融法院根据易安财险管理人的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易安财险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