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13版:河北保险业3·15特刊-2021年03月18日
调查
□韩立飞
近日,本报接到消费者投诉。2019年12月22日,投诉人潘先生的父亲在小区正常行走,车主低头取水杯,导致车辆失控,把老人撞倒在绿地上。随后,老人被送医院急救并住院治疗。
投诉人介绍,因为老人已80岁出头,当时医院环境也不太好,照顾起来有些不便,治疗一周后遵照医嘱出院回家静养。出院一周后又因身体不适再次住院,当时正赶上新冠肺炎疫情,因怕疫情封城,给老人带来更多不便,治疗一周后出院,并遵医嘱回家服药观察休养。2020年4月和7月门诊复查复诊,遵医嘱回家服药观察休养至今。
当时交警给出事故报告书,机动车主负全责,并要求安心互联网保险公司垫付1万元医药费,但被安心互联网保险公司拒绝。投诉人潘先生介绍,安心互联网保险公司仅在2020年1月与其沟通,当时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并没有进行实际调查核实,也没有问医院医生患者情况。另外问投诉人的问题似乎也不专业,很多需要他们调查的反而来问老人和家属。
据安心保险客服人员介绍,该公司是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采用线上投保、理赔,只有总部有营业网点,在其他地方没有网点,采用聘请第三方进行核查理赔。经了解得知,肇事车主当时交保费交强险785元,三者人伤621.78元,三者人伤保额50万元。问客服为何不予理赔,而且已一年多也未给理赔告知书,客服人员回复称,老人只有软组织挫伤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其他并不属于交通事故责任。理赔人员回答,如果对理赔有异议的话,可采用其他途径维权。
河北鹏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聂云东介绍,保险公司如果无故拖延理赔,并且不能说明理由或未出具书面通知,违反了《保险法》23条-25条规定,漠视投保人和受益人权益,是非常错误的。至于应当赔付的数额,需要认真核实伤者的医疗记录。如果确有不属于因本次事故造成或者引发的疾病的医疗费用,免赔也没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