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保险人对每位学生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列明的每人赔偿限额。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对每位学生均实行100元的绝对免赔额。
(二)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条款
第二条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校内活动过程中或由被保险人组织的校外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而引发主险保单中规定的责任事故,导致注册学生人身伤亡的,注册学生或其代理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保险人对每位学生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列明的每人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间内,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