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赤峰市松山区户籍、出险时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二、理赔报案:
三、理赔材料:
门诊/住院所需材料: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社保报销后需出具分割单)、诊断书、住院病历、医保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
以上属于基础材料,根据每个人情况不同所需材料请具体咨询保险公司。
四、理赔处理:
符合被保险条件的老年人于保险期限内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入院治疗或伤残、身故的,应及时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报案申请理赔。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正常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保险公司依据老年人受伤害情况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为(包括门诊和住院)5000元/人/年,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保额为20000元/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