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一、招募参考指标
2010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15000名(其中延期志愿者6300名,新招募8700名)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原新疆汉语教学)、灾后重建、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和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完善2010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四、工作安排
(一)广泛动员
(1)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高扬理想主义旗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宣传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典型,努力在校园形成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发展、创业的良好导向,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
(2)要突出重点,加大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在专业上以能熟悉多媒体、计算机基本操作的为重点,突出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及审核工作
(1)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下载、打印《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本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学校团委。
(4)审核。校团委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三)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2)具有志愿精神
(3)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学院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4)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5)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6)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7)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8)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9)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10)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1)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2.笔试、面试
5月26日起,由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省项目办对各高校选拔出的志愿者进行复试。
4.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并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根据面试、体检、公示情况,最后确认录取人员名单。
5.审定确认
(2)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1.严格选拔。各分团委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全国项目办公布的志愿者条件和选拔程序,认真做好选拔工作,真正将具有奉献精神且品学兼优的高校毕业生选拔为志愿者。
2.加强储备。各分团委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因素更换之需。
长春工程学院项目办:校团委(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71120室)
共青团长春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0年5月6日
附件一: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新变化解读
附件二: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三: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附件一: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新变化解读
一、“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与确定”中关于“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平安建设”等与有关部委合作的专项行动服务人数和服务县不得超过2009年实施规模和范围,服务人数由各省级专项行动主管单位商各省级项目办在2009年服务人数范围内确定,并将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具体服务岗位提交省级项目办,由省级项目办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
2010年起,与有关部委合作实施的专项行动志愿者原则上由服务省招募,出现招募名额不满的情况,可由服务省项目办与中、东部对口的招募省项目办协商解决。
即:1.2010年与上述有关部委合作实施的六类专项行动,各省(区、市)各专项2010年服务人数不得超过2009年本省(区、市)各专项服务人数;各专项2010年分布的服务县范围不得超过2009年的服务县范围。
2.2010年的各省(区、市)上述专项确切服务人数由各省级专项行动主管部门(即各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省人民检察院、省法律援助中心、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分行、各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本省(区、市)项目办共同商定;2010年实施方案里的派遣、招募指标分配表不再体现上述专项行动的分配数量。
4.2010年起,上述各专项行动的志愿者由服务省(区、市)自行招募,出现招募名额不满的情况,可由服务省项目办与中、东部对口的招募省项目办自行协商解决。
二、选拔志愿者的“选拔标准”增加一条:“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即各高校项目办对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进行审查时,应现场查验身份证,无身份证或未办理身份证的毕业生不予录取。
三、笔试、面试。高校项目办、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须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面试,有条件的高校要进行心理测验,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
四、统一体检。2010年起,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体检工作须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并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作为实施方案附件附后)执行,实施方案只列明必检项目,不再单独发布体检标准。
五、宣传动员。注重品牌建设。宣传工作是西部计划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须贯穿西部计划实施的始终。西部计划品牌建设是今年工作重点之一,各省级项目办需按照实施方案的宣传工作指导方向,积极行动,做好西部计划宣传工作。
六、管理服务。服务省项目办要加强服务县年度工作考核,建立服务县考评机制,实行服务县考核末位淘汰制。服务县项目办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的年度考核,实行服务单位考核末位淘汰制,要切实关心志愿者工作、生活,优化志愿者锻炼成长的工作环境,为志愿者成长成才,扎根基层创造良好条件。全国项目办将加强对各服务县项目办的培训,加强工作指导。
各省级团组织和项目办要将表彰优秀志愿者和高校、服务地项目办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即:2010年起,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志愿者不再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及铜奖奖章,改为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纪念奖章”;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将根据当年具体实施办法评选。
即:
1.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报考研究生的志愿者,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精神执行。2010年之前参加西部计划的按照“中青联发[2003]26号”、“中青联发[2004]16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硕士研究生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教学厅[2004]18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2.各省(区、市)公务员、选调生考试,将本省派出的志愿者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都纳入招考范围,使志愿者享受的政策保持一致。各省级项目办须在本省公务员、选调生招考公告发布之前,与相应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纳入招考范围。涉及公务员考录的有关政策由省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注意这里只涉及公务员考录,不包括选调生考录。
九、经费保障。根据2009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通知》规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及西部计划项目办要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即: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参加各专门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水平,与本省财政部门协调,适当调整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标准可参照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现有地区中高于此标准的,按现行标准执行。
附件二:
为进一步树立西部计划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化动员方式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锻炼成才、贡献力量的工作定位,深化西部计划实践育人、服务基层、推动就业、倡树新风、促进和谐等工作内涵,在全社会形成西部计划品牌的认同感和影响力,扩大团组织社会影响力,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西部计划健康科学发展,加强西部计划品牌建设,特制定2010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0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15000名(其中延期志愿者6300名,新招募8700名)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原新疆汉语教学)、灾后重建、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和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完善2010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08年2年期和2009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宣传口号
三、工作步骤
(一)新增服务县和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和确定
1.新增服务县申报与确定
2.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与确定
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岗位类别需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灾后重建及其它中选择。各服务单位申报岗位时,要详细填写岗位信息,岗位需求要切合实际,不应过于局限专业要求,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
服务省项目办负责严格审核岗位信息和数量。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要尽可能保持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服务岗位原则上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西藏、新疆、青海单独确定)。服务县项目办在确定服务岗位时,尽量选择岗位需求说明详细、后勤保障得力的单位。
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平安建设、开发性金融等与有关部委合作的专项行动服务人数和服务县不得超过2009年实施规模和范围,服务人数由各省级专项行动主管单位商各省级项目办在2009年服务人数范围内确定,并将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具体服务岗位提交省级项目办,由省级项目办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
要进一步加大支教、支医、支农工作的力度,严格控制县乡机关、企业等其它类岗位,数量不得超过申报岗位数的10%。5月上旬,各服务县项目办将服务岗位详细信息报服务省项目办。
3.录入并分配服务岗位
5月5日前,服务省项目办将审核合格的服务岗位信息,按一岗一人的原则,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同时按照本省服务人数再次核实服务岗位数量,按照对口招募省的招募名额分配相应的服务岗位,并及时向对口省项目办通报分配情况。
(二)招募与宣传动员
1.确定招募指标,落实招募责任
(1)确定各省招募指标。4月中旬,全国项目办综合考虑历年招募工作情况和志愿者整体素质、历年完成本科生招募比例、2010年各省招募能力意向,各服务省计划派遣名额等因素,确定与各服务省相对应的招募省的招募指标。
2.完成“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
(1)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建立“招募高校名单”。5月6日前,各招募省通过高校申报、省项目办确认的方式,确定本省参与招募高校名单,并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
3.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4.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2)笔试、面试。5月26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要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面试,有条件的高校要进行心理测验,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有条件的招募省可在高校选拔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组织集中笔试、面试等进行选拔。
在招募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执行。
招募省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全国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省和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并将取消招募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
(4)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各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和各服务省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应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招募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招募省项目办,由招募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同时,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原因更换之需。
全国项目办和各省级项目办将对各地、高校对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重点工作环节。
(5)审定确认
b.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5.宣传动员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派遣培训
7月26日、27日,各招募省项目办派工作人员集中组织本省志愿者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并通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服务省项目办在集中培训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对志愿者志愿精神和志愿服务理念的培训,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为大学生志愿者到服务地后的组织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各服务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向全国项目办提交补招申请后,开展志愿者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到岗。
(四)管理服务
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服务县项目办与志愿者谈心制度,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各级项目办要将志愿者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以完善落实,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县项目办和用人单位管理服务责任。妥善安排好2010年新到岗志愿者的免费住宿和饮食安排等生活保障,加强对四川、青海玉树灾后重建志愿者关心支持;切实落实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岗位对接和专、兼职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等工作。服务省项目办要加强服务县年度工作考核,建立服务县考评机制,实行服务县考核末位淘汰制,促进服务县项目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县项目办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的年度考核,实行服务单位考核末位淘汰制,要切实关心志愿者工作、生活,优化志愿者锻炼成长的工作环境,为志愿者成长成才,扎根基层创造良好条件。
(五)就业服务
各级项目办要按照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统一部署,把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纳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实施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和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重点工作实施范围。
(六)评估考核与总结表彰
6月,各省级项目办要依据全国项目办制定的《评估考核办法》,对2009至2010年度项目实施的总体绩效、各级项目办的工作成效和志愿者个人服务业绩进行考核评估。
2.各服务省项目办要加强对县级项目办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和确定下一年度服务县实施计划派遣指标重要参考依据。
3.各省级团组织和项目办要将表彰优秀志愿者和高校、服务地项目办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
四、政策保障
五、经费保障
根据2009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通知》规定范围。各省(区、市)团委及西部计划项目办要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六、地方项目
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的地方项目,应为共青团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要协调处理好与其它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关系。今年各地须在6月前将地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全国项目办审核确认。
附件:
1.2010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
2.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
传真:(010)85212269
E-mail:xiansuo2005@126.com
附件1:
2010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肾功能)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由于各地医疗仪器型号、规格、检测试剂、方法不同,各地可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附件2: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一、保险费: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为西部计划志愿者,集中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
三、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责任:每人保额1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导致身故,平安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元。
2、疾病身故责任:每人保额1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平安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元。
3、意外残疾责任:每人保额1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残疾、平安保险公司按照《平安附加残疾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比例,乘以其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累计最高给付金额以约定保险金额为限,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元。
4、意外伤害医疗责任:每人保额5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平安保险公司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10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5000元。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5、普通门诊医疗责任:每人保额300—2000元
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国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合理且必要门急诊医疗费用,年累计支付300元以上的部分保险公司按照100%的比例赔付,累计赔付以保险金额2000元为限。
6、基本住院医疗责任:每人保额6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注:就诊医院须公立医院),平安保险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等合理的医疗费用按100%给付“基本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7、高额住院医疗责任:每人保额60000—16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以及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并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包括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床位费、护理费、救护车费、手术费等,平安保险公司就其累计超过住院医疗6万元的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高额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支付金额以16万元为限。
四、责任免除
身故及残疾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吸毒、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六、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
医疗责任(基本住院、高额住院)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六、被保险人因矫形、整容或康复性治疗等所支出的费用;
七、被保险人支出的挂号费、膳食费、陪住费、取暖费、交通费等;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一、首次投保的既往症、精神疾病、艾滋病、性病、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及并发症;
十二、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三、被保险人怀孕、流产或分娩;
十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费。
五、志愿者保险理赔指南
1.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室报案:
联系人:宋庆锋
理赔查询:穆怀欣
传真:010-66217688
2.理赔应备文件:
住院医疗
A身份证复印件
B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注:住院收据)
C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D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
E事故经过及证明(若是交通事故则需出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证明)
普通门诊
A诊疗费原件
B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C治疗/检查/化验报告原件
D处方原件
E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有病情诊断)
意外身故
A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
B户口注销证明
C丧葬火化证明
D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发生交通事故,须出具公安交通部门的事故证明)
E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F受益人与事故者户籍关系证明
疾病身故
B门诊病历
D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
E户口注销证明
F丧葬火化证明
G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H受益人与事故者户籍关系证明
意外残疾
A事故者身份证明
D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E残疾鉴定报告
3.证明材料:
4.寄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九层中介部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险工作组,宋庆锋收,邮编:100032
附件三: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
一、什么是西部计划?
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03年开始,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二、报名参加西部计划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答:西部计划面向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可在xibu.youth.cn查询)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招募。报名志愿者的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在此基础上,在选拔志愿者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答: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四、参加西部计划专业上有限制吗?
五、参加西部计划身体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身体健康,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六、2010年西部计划何时报名?
答:5月6日至5月26日。
七、怎么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八、我去哪里服务?可以回原籍服务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招募,对口支援服务。在服务地的确定上,东、中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主要集中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务,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将在本省服务。报名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回原籍服务。
九、什么是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重要指示和团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围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等当前全团重点工作,同时发挥西部计划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重要导向作用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周期长、政策有保障等特点,全国项目办自2009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共派遣了2068名志愿者到全国中西部2068个县级团委开展工作。同年11月,全国项目办组织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志愿者开展了“基层工作学习体验月”活动。并以西南、中部、西北三个片区为单位,组织举办了3期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骨干能力训练研讨班。
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既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西部计划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待遇,又是县级团委的专职团干部,在工作上服从所在县级团委的领导,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做好县级团委承担的青年工作。主要包括四项任务:一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三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十、我如何确认已经报上名了?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中的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输入报名时候的用户名和密码,查看报名信息,确认是否报名。
十一、为了顺利通过选拔,报名之后我重点要做哪方面的准备?
答:报名之后,学校会对报名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之后组织笔试面试,主要考查基本素质、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语言组织能力、志愿精神、语言表达能力等。通过笔试、面试后,接受体检;体检合格后,由高校项目办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被正式录取为该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所以,报名之后要在笔试、面试考查内容方面作准备,并通过上网、查资料等方式了解志愿服务知识。
十二、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学校会及时对报名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接下来学校会组织报名学生开展笔试、面试,选拔笔试面试成绩突出、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进行岗位对接。岗位对接之后,参加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为省会城市的,参加由招募省项目办组织的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在地(市)的,参加由地(市)团委或高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之后,学校将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志愿者可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果入选西部计划,状态显示为“已录取”。
十三、参加西部计划,对将来考研、考公务员有什么鼓励政策吗?
十五、听说参加西部计划有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是什么?
十六、在西部服务期间生病了怎么办?
十七、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助学贷款减免政策吗?
答:2009年之前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延长服务期至3年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2009年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1年服务期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十八、入选西部计划后,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十九、何时出发去西部?怎样报到?
答:7月26、27日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省报到,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服务省统一派遣至服务地。
二十、到达服务县后,我最需要办的是哪些事情?
二十一、服务期间,除了岗位要求的工作,作为志愿者还应该做些什么?
二十二、服务期间,如何参加党团活动?
答: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二十四、如果服务期满后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二十五、哪些人可以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答: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学校为教育部《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范围内(可在xibu.youth.cn查询)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西部计划。不在《名单》范围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往届生、部队院校毕业生、海外留学毕业生暂时不在招募范围之内。
二十六、报名表提交成功以后,还可以修改信息吗?
答: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在高校项目办审核前,报名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报名信息已经通过高校项目办审核,则报名信息不能再修改了。确需修改的,需联系学校项目办将审核状态调整为“待审核”状态,报名者修改信息后重新等待审核。
二十七、报名者可以自己选择服务地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选拔、对口支援的方式进行招募。报名结束后,服务地和服务岗位将被分配至各高校项目办,报名者届时可与高校项目办联系,查看具体服务岗位信息。
二十八、大学生志愿者如何才能享受到考研加分的政策?
答: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每年教育部将在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前,公布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志愿者名单。
二十九、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组织单位安排就业岗位吗?
答:考虑到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都是志愿者,所以主办单位不承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保障,鼓励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流动就业。但是我们将努力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