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随迁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或其中一方,下同)均为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广东省户籍、外国籍等人员子女不适用于随迁子女政策。香港、澳门和台湾学生不需要办理随迁子女资格认定手续。
Q、符合哪些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A、考生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非广东省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3月(含2021年3月)累计1年或以上,且截止至提交审核时属于有效状态;监护人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须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已累计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或自2020年4月起(含2020年4月)连续参保且提交审核时连续不间断。
Q、社会保险必须购买哪些险种,有何要求
A、必须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只购买其中一项的不符合条件,其他险种不作要求。社会保险必须是在中山市购买;参加省直基本养老保险及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已累计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或自2020年4月起(含2020年4月)连续参保且提交审核时连续不间断,也可予以认定。在省内外市和外省购买的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
Q、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可否由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各购买一项
A、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须是随迁子女父母同一方购买,双方各购买一项的不予认定。
Q、外地购买的社保转入中山,在外地购买的社保年限是否计入审核年限
A、由异地(非中山市、非省直)转入我市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计入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
Q、由中山参保转出到外地是否计入审核年限?
A、由我市转出外地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计入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
Q、补缴的社保年限可否计入社保审核年限
A、在审核结束前,成功办理我市社保(含我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手续,其补缴的年限可计入我市社保缴费年限。
Q、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在我市如何认定?
A、参照广东省高考随迁子女审核的流程,我市中考随迁子女资格审核流程进一步简化,考生监护人在我市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即可认定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监护人在我市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即可认定其合法稳定就业。
Q、有房产能否认定办理了居住证
A、不能认定。
Q、对学籍有何要求
A、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予以认定。
Q、往届随迁子女可否报考今年中考
A、不可以。
Q、如户口本无法体现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时,要认定学生和监护人的监护关系,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Q、必须是父亲或母亲一个人的材料符合所有条件才算审核通过吗
A、不是,需要审核的各项条件可以由具有审核资格的父母(外省户籍或港澳台籍)一方提供或双方共同提供,但具体到某一项条件只能由一方提供,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须是同一方购买。
Q、父母其中一方是广东户籍的,其条件能否计入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审核条件
A、广东户籍一方监护人的条件不能计入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审核条件。
Q、父母双方都是广东户籍,考生是外省户籍的,可否以随迁子女身份参加中考报名
A、不能。被审核人(监护人)必须是外省户籍或港澳台籍。
Q、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还可以在我市升学吗,可以报考哪些学校
A、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职中技学校,但将来如不符合广东省高考随迁子女政策的,则须回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Q、随迁子女父母是港澳户籍人士的,填写时要注意什么
A、随迁子女父母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的,社保证件号必须准确填写社保缴费历史明细单上的证件号码。
Q、考生须向报名点提交哪些材料
A、考生须向报名点提交下列材料:
(一)考生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提供以下几种证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