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涵盖的风险损失的有财产险保险人承保因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如下:
1.有偿性,如果需要享受一定的保障或权利,那么就必须要付出一定的对价;
2.双务性,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相互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义务;
4.附和性,合同保险内容一般由一方(一般为保险公司)先拟定,而另一方(一般是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做出是否同意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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