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保险法”完整笔记(6)

人寿保险合同概念;人寿保险合同特征;人寿保险合同保险人给付义务的免除;人寿保险合同种类

简易人身保险合同概念;简易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团体人身保险合同概念;团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一、人寿保险合同

以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予受益人或其他赢得之人的合同。

二、人寿保险合同的特征

1.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

2.保险金的定额给付性

3.人寿保险承保危险的特殊性:人寿保险所承保的死亡保险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因为随着年龄的增大,死亡率越高;人寿保险所承保的危险有规律所循,生老病死,自然规律,每个人都会有;人寿保险所承保的危险是单个人的危险,比较分散,不像财产保险一次巨灾损失巨大

4.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一般是3-30年,财产保险为不超过1年

5.人寿保险一般不能代位求偿:除非是由于第三人的行为产生了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等的开支时,保险人赔付支付的医疗费后,可以代位求偿。

三、人寿保险合同保险人给付义务的免除

1.被保险人在合同未满的两年内自杀的。

2.投保人与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

3.被保险人因犯罪致死的。

四、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

1.以保险事故为标准分:死亡保险合同;生存保险合同;生死两全保险合同

2.以保险金给付方法分:资金人寿保险合同;年金人寿保险合同:终身年金保险合同;定期年金保险合同;即期年金保险合同;延期年金保险合同

3.以保险合同承保的技术和范围分:普通人寿保险合同;简易人身保险合同

4.以被保险人的人数分:单独人寿保险合同;联合人寿保险合同;团体人身保险合同

五、简易人身保险合同

指按月交付保险费、无体检的低额人身保险合同。

六、简易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保险责任:

1.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

2.保险合同生效180天后被保险人因病死亡的。

3.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期限内因意外伤害死亡的。

4.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期限内意外事故而伤残的。

5.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两年后自杀的。

除外责任:

1.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的严重疾病如严重的心脏病、癌症等故意隐瞒,且事后被保险人的死亡因所隐瞒的病情复发所引起的。

2.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3.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不满两年内自杀或其他故意行为而导致身亡或残废的。

4.被保险人因犯罪行为所致的死亡或伤残的。

5.被保险人因战争或军事行为所致死亡的。

七、团体人身保险合同

指社会团体作为投保人,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成员即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死亡或意外事故所致伤残或死亡时,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合同。

八、团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团体人身保险合同是负责死亡和残废在一年期定期的保险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的或残废的,保险人负有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3.战争或军事行为。

十三章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概念;意外伤害保险特征;意外伤害保险种类;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给付

健康保险合同概念;健康保险合同特征;健康保险合同的种类;健康保险合同的给付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与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别(重点)

一、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保险人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及其所致残废或死亡时,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

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

1.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

2.伤害是意外事故所致:外来,偶然(核心),剧烈

三、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一年或不到一年。如果被保险人因伤害致残,可免收或少收保险费,并附加残废津贴。如应伤害致死,除原定的保险金额外,保险金的给付还可根据约定增加一定的幅度。

2.特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3.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四、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给付

1.按合同约定,根据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的实际损失,在约定的保险金额内给付保险金。

2.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或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付。

五、健康保险合同

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于被保险人因疾病、分娩,以及因疾病、分娩而致被保险人伤残、死亡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六、健康保险合同的特征

1.性质上看,它介于人身保险合同和损失保险合同之间,健康保险合同具有双重性。

2.目的上看,健康保险合同即可以列入商业保险合同也可列入社会保险合同之中。

3.健康保险合同中的生育险,保险对象只能是女性,且只能是可以生育的女性。

七、健康保险合同种类

1.按保险人承担损失的标准分:医疗费用保险合同;收入保险合同;死亡与残废保险合同

2.一保险事故为标准分:疾病保险合同;生育保险合同

八、健康保险合同的给付

1.只有疾病、分娩而未发生残废死亡的,保险给付通常只补偿医疗费的支出

2.因疾病、分娩而残废的,保险给付医疗费的支出外,还要补偿被保险人生活收入减少所致损失

3.因疾病、分娩而死亡的,保险人在填补丧葬费用之外,还要补偿遗属生活费用之所需。

九、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与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别

1.保险期不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人寿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

3.承保的危险不同,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是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是因为意外而伤残死亡。人寿保险合同承保的危险既有死亡,亦有生存,但并不包括伤残,不问是怎样死亡的,不管是意外还是自然原因都是保险事故。

此外,合同订立时,承保的年龄要求也不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不问年龄都可以。人寿保险合同有年龄的要求,简易人身保险合同投保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团体人身保险合同投保时年龄不得超过60岁。

第十四章保险业法概述

保险业法概念;保险业法调整对象;保险业法体例;保险业法性质与作用

一、保险业法

是国家据以对保险企业、保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法律。他是我国保险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保险业法的调整对象

国家在监督和管理保险企业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保险企业相互间因合作、竞争而发生的关系

保险企业在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国家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监督管理关系

三、保险业法的体例

1.单独制定比较完备的保险业法。英国,德国

2.将保险业法规定于保险法典中。我国

3.复合型体例。日本,韩国

四、保险业法性质与作用

保险法属于公法性质

保险法的作用:

1.保证保险人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维护保险业的公平竞争

3.促进保险业经营合理化和科学化。

此外,保险业法的制定和完善,不仅能促增进保险业的经济效益,更能增进保险业的社会效益。

THE END
1.人身保险的特点有哪些?人身保险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保险金额的定额性: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所以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支付保费的能力来确定的。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金额是按照事先约定的金额为准。 2、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人身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通常有效期较长,可以是5年、10年、15年、...https://www.xyz.cn/toptag/renshenbaoxiandetedian-672644.html
2.人身保险的特征是什么呢?人身保险的特征是什–手机爱问人身保险的特征 1、就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的高低而言,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有标准体和非标准体之区分。 2、次标准体(也称ldquo;次健体rdquo;或ldquo;弱体rdquo;)是指死亡危险程度较高,即死亡率高于标准死亡率的被保险人的总称。 3、对于标准体,保险人按照标准保险费率承保。 4、对于非标准体,保...[展开] 提交 类...https://m.iask.sina.com.cn/b/1110cAQdRUq5.html
3.人身保险的概念与特征?二、长期性:相对于保险期限多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特别是人寿保险一般都是长期业务。 三、储蓄性:人身保险中的人寿保险在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还具有储蓄的特征。http://jxjg.hljcourt.gov.cn/m/?act=a&aid=118594&cid=4
4.人寿保险产品具有人身保险的一般特征,下列说法正确是人寿保险产品具有人身保险的一般特征,下列说法正确是 人寿保险产品具有人身保险的一般特征,下列说法正确是() A.风险的长期性 B.保险标的的可估性 C.风险的一般性 D.保金具有储蓄性 【参考答案】Ahttps://m.ha.huatu.com/2022/0412/2741767.html
5.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特点?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特点?查看答案更多“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特点?”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有哪些特点?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与传统商务合同相比,电子商务合同有哪些突出的特点?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电子合同有什么特点?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签订书面合同有什么意义?https://www.shangxueba.com/ask/96170651.html
1.人身保险的特点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而人的生命或身体的价值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依照被保险人对保险的需求和交付保险费的能力来确定的,它不属于损失的补偿,而是定额的给付,也就是当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金额是按照订约时预先约定的金额为准。 https://www.66law.cn/laws/3634.aspx
2.人身保险的特点有哪些?1、保险金额的定额性: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依照被保险人对保险的需求和交付保险费的能力来确定的,当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金额是按照订约时预先约定的金额为准。 2、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人身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有效期比较长,一般是5年、10年、15年、20年、30年...https://m.csai.cn/wenda/982709.html
3.人身保险的意义是什么2、人身保险是同时也是一种储蓄方式,并且在储蓄的同时还可得到身故保障。3、购买人身保险,如果碰到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投保人还可以拿保单去申请贷款的。 保险知识 903 2022-06-15 16:20:23 人身保险的特征是什么 人身保险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定额给付性质: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因此其...https://m.shenlanbao.com/wenda/topics/350883
4.人身保险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如何分类人身保险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定额给付、长期保障和多重呵护,人身保险通常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投保者要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作合理规划,选择适合的险种投保,但投保时要注意保费支出情况,不能对家庭的基本生活产生影响。https://m.huize.com/study/detail-308063.html
5.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险百科小额人身保险的特征 小额人身保险的保费较低,保险金额较小,投保和理赔手续都比较简便,基本属于微利经营。产品种类涵盖定期寿险、储蓄保险、信贷寿险、意外险和健康保险等领域。一般保险产品由于保费较高,在农村地区销售有一定难度。而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以风险保障型为主,保费较低且手续简便,比传统保险产品更适合中低收入阶...https://www.dby.cn/detail-102772.html
6.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及主要条款有哪些你好,以下是人身保险合同条款中较为常见的几项 (一)不可争条款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二)年龄误告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主要是针对投保人申报的...https://www.64365.com/special/rsbxhtdtzjzytkynx/
7.人身保险产品的分类及特征选择常见问题解析34页.pptx读懂产品人身保险3421常见分类密码:一、人身保险产品的分类及特征人寿保险--四类人寿保险及概念读懂产品简称定寿,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又称生死合险...https://www.wanyiwang.com/view/122798.html
8.太平保险讲堂保险业务知识人身保险的特点客户服务中国太平客户中心频道人身保险的特点,太平保险讲堂为您提供保险知识。寿险,财险,团险,年金等保单的查询,就在中国太平客户中心频道。买保险,选太平。https://www.cntaiping.com/service-rsbxtd/
9.人身保险有哪些特点人身保险有哪些特点 人身稳妥与产业稳妥是两个有所差异的稳妥类型,人身稳妥具有定额给付性质、长时间性、储蓄性以及不存在超量投保、重复稳妥和代位求偿权问题,下面是对人身稳妥这几种特色的具体介绍。人身稳妥的特色:一、定额给付性质的稳妥合同大多数产业稳妥是补偿性合同,当产业遭受丢失时,稳妥人在稳妥金额内按其...https://www.tingsonglaw.com/label/16863
10.人身保险合同标准条款(精选6篇)③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特征: a、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而人的生命和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所以对人身保险来说,只要求有无可保利益,而对可保利益并没有金额大小的限制,与投保人有保险利益的人,依《保险法》第52条规定,有以下几种: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的有抚养、...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6u1hze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