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
1.保险单;
2.被保险人和第三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
4.第三者财产损失程度证明或人身伤残程度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第三方责任险和车损险的区别为:
1.性质不同:车辆损失险属于典型的交通工具保险,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
2.赔偿对象不同:车损险是赔偿被保险的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则是赔偿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经济损失的第三者。简单来说就是,车损险是赔给自己的,而三者险是赔给别人的;
3.赔偿范围不同:车险损是对车辆受损进行赔偿,而第三者责任险是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前者仅赔车,后者既赔车也赔人;
4.车损险主要保障发生保险事故后,本车的损坏;第三者责任险则主要保障发生保险事故后,第三方受到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5.车损险的保额确定方式为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或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确定方式为投保人自行决定,最高可买到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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