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2)数量│(3)单价│(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多装或少装│金%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
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
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
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
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
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
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
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
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
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
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
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
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
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订立
国际贸易合同电子版篇2
NO.:
DATE:
THEBUYERS:
ADDRESS:
TEL:FAX:
买方:
地址:
THESELLERS:
ThisContractismadebyandbetweentheBuyersandtheSellers,wherebytheBuyersagreetobuyandtheSellersagreetoselltheundermentionedcommodityaccordingtothetermsandconditionsstipulatedbelow:
买方与卖方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1.COMMODITY:
ItemNo.
Description
名称及规格
Unit
单位
Qty
数量
UnitPrice
单价
Amount
总价
CIPXI‘ANAirport
TOTALVALUECIPXI‘ANAirportUSD
SayU.S.Dollarsonly.
2.COUNTRYANDMANUFACTURERS:
原产国及造商:
3.PACKING:制
Tobepackedinstandardairwaypacking.TheSellersshallbeliableforanydamageofthecommodityandexpensesincurredonaccountofimproperpackingandforanyrustattributabletoinadequateorimproperprotectivemeasurestakenbythesellersinregardtothepacking.
包装:标准空运包装。如果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导致的货物损坏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卖方应对此负完全的责任。
4.SHIPPINGMARK:
TheSellersshallmarkoneachpackagewithfadelesspaintthepackagenumber,grossweight,netweight,measurementandthewordings:“KEEPAWAYFROMMOISTURE”“HANDLEWITHCARE”“THISSIDEUP”etc.andtheshippingmark:
唛头:卖方应用不褪色的颜料在每个箱子外部
刷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并注明“防潮”、
“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唛头为:
5.TIMEOFSHIPMENT(装运期)withindaysafterreceiptofL/C
6.PORTOFSHIPMENT(装运港)
7.PORTOFDESTINATION(目的港),CHINA
8.INSURANCE(保险)Tobecoveredbysellersfor110%invoicevalueagainstAllRisks.
9.PAYMENT(付款方式)Thebuyeropenanirrevocable100%L/Catsightinfavorofseller
信用证付款:买方给卖方开出100%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银行资料:
10.DOCUMENTS:
1.FullsetofAirwaybillinoriginalshowing“FreightPrepaid”andconsignedtoapplicant.空运提单一套
2.Invoiceinthreecopies.发票一式叁份
3.PackinglistinthreecopiesissuedbytheSellers.装箱单一式叁份
4.CertificateofQualityissuedbytheSellers.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明书
5.InsurancePolicy.保险单一份
6.CertificateoforiginissuedbytheSellers.原产地证书
7.Manufacturer‘scertifiedcopyoffaxdispatchedtotheapplicantwithin24hoursaftershipmentadvising
flightNo.,B/LNo.,shipmentdate,quantity,Grossweight,Netweight,andvalueofshipment.
制造厂家通知开证申请人有关货物装运的详细资料传真复印件壹份
8.Theseller‘sCertificateandwaybillcertifyingthatextradocumentshavebeendispatchedaccording
tothecontracttermsbyexpressairmail.
卖方有关另外用特快邮寄壹套单据给开证申请人的证明书及邮寄底单。
Inaddition,theSellersshall,withinthreedaysaftershipment,sendbyexpressairmailoneextrasetsof
theaforesaiddocumentsdirectlytotheBuyers.
另外,卖方应于货物发运后三天内,用特快专递寄送一套上述的单据给买方。
11.SHIPMENT:
TheSellersshallshipthegoodswithintheshipmenttimefromtheportofshipmenttothedestination.Transshipmentisallowed.Partialshipmentisnotallowed.
运输:卖方应于交货期内将合同货物从装货港运到目的港,不许分批,允许转运。
12.SHIPPINGADVICE:
Thesellersshall,immediatelyuponthecompletionoftheloadingofthegoods,advisebyfaxthebuyersoftheContractNo.,commodity,quantity,invoicedvalue,grossweight,nameofvesselanddateofdeliveryetc.Incaseduetothesellersnothavingfaxedintime,alllossescausedshallbebornebythesellers.
装运通知:
卖方应于装货后,立即用传真将有关合同号、货物、数量、发票价值、毛重、运输工具名称、交货日期、货物预计抵达日等资料通知买方。如果由于卖方未能通知买方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13.GUARANTEEOFQUALITY: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合同货物采用的材料、精湛的做工、全新、未使用过、质量和技术规格均符合合同的要求。质保期为最终用户签定验收报告后12个月内。
14.CLAIMS:
索赔:货物抵达目的地后90天内,如果质量、技术规格或数量发现与合同的规定不符(除过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责任所负),买方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检验报告或者是卖方的调试人员在安装调试时出具的报告,有权要求替换或补偿,所有的费用(包括商检费、替补件来回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货物装货卸货费等)均由卖方承担。卖方的质量保证为签定关于此批货物的验收报告后12个月内;由于货物内在的质量、差的做工、选材不当而造成操作中的货物损坏,买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并同时随附中国商检局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索赔依据。卖方在接到买方的索赔后,有责任立即解决相应的质量问题、全部或部分地替换货物或根据货物损坏的程度进行折价;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的上述索赔后一个月内未能作出答复,则视为索赔已为卖方所接受。
15.FORCEMAJEURE:
TheSellersshallnotbeheldresponsibleforthedelayinshipmentornon-deliveryofthegoodsduetoForceMajeure,whichmightoccurduringtheprocessofmanufacturingorinthecourseofloadingortransit.TheSellersshalladvisetheBuyersimmediatelyoftheoccurrencementionedaboveandwithinfourteendaysthereafter,theSellersshallsendbyairmailtotheBuyersfortheiracceptanceacertificateoftheaccidentissuedbytheCompetentGovernmentAuthoritieswheretheaccidentoccursasevidencethereof.UndersuchcircumstancestheSellers,however,arestillundertheobligationtotakeallnecessarymeasurestohastenthedeliveryofthegoods.Incasetheaccidentlastsformorethan10weeks,theBuyersshallhavetherighttocanceltheContract.
不可抗力:对于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卖方应立即在不可抗力产生的十四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买方,并且卖方应用航空邮件将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产生的文件寄送给买方。在此情况下,卖方仍应尽努力采取各种措施促使货物的发运。如果事故持续十周,买方有权取消该合同。
16.LATEDELIVERYANDPENALTY:
ShouldtheSellersfailtomakedeliveryontimeasstipulatedintheContract,withexceptionofForceMajeurecausesspecifiedinClause15ofthisContract.TheBuyersshallagreetopostponethedeliveryonconditionthattheSellersagreetopayapenaltywhichshallbedeductedbythepayingbankfromthepayment.ThePenalty,however,shallnotexceed5%ofthetotalvalueofthegoodsinvolvedinthelatedelivery.Therateofpenaltyischargedat0.5%foreverysevendays.Odddayslessthansevendaysshouldbecountedassevendays.IncasetheSellersfailtomakedeliverytenweekslaterthanthetimeofshipmentstipulatedintheContract,theBuyersshallhavetherighttocancelthecontractandtheSellers,inspitethecancellation,shallstillpaytheaforesaidpenaltytotheBuyerswithoutdelay.
迟交货和罚金: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了本合同15条款所言的不可抗力),买方同意在卖方付罚金的前提下迟交货。罚金的金额不超过迟交货的合同货物部分的价值的5%,罚金按每7日0.5%计算,少于7日的增加天数按7日计。如果卖方未能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之后的十周内发运,买方有权取消该合同,除此之外,卖方仍要将有关罚金不加拖延地付给买方。
17.ARBITRATION:
仲裁:与此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BANKCHARGES:AllbankchargesoutsideChinawillbeontheaccountoftheSellers.
银行费用:所有中国之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9.OTHER:Thiscontractsignedinthreecopies,thesellerholdsonecopyandthebuyerholdtwocopies.
其它:本合同一式叁份,卖方执壹份,买方执贰份。
THEBUYERSTHESELLERS
国际贸易合同电子版篇3
甲方:
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1条定义
1.1产品:本合同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地区:本合同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
1.3商标:本合同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
第2条委任及法律关系
2.1委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法律关系:本合同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合同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合同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合同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甲方的责任
3.2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转介客户: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合同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合同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第4条乙方的责任
4.1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合同“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合同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最低销售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4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4.5“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第5条佣金
5.1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合同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1)超额百分之五十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2)超额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第6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第7条合同的终止
7.1终止:合同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
(3)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
(4)如发生本合同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终止的影响:本合同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合同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合同的影响。
第8条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合同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9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它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条仲裁
凡有关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第11条转让
要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12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3标题: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合同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12.5正式文本:本合同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缮就,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政府贸易:本合同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际贸易合同电子版篇4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
按下列()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
1、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
1、提交____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国际贸易合同电子版篇5
买方:________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电传: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
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卖方:________
买方:________
国际贸易合同电子版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出口贸易合同。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发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国际贸易合同电子版篇7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货物特征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第4条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支付条件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的样板范文
国际贸易合同电子版篇8
(1)F.O.B.条款:
(2)C&F条款下: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