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全称交通强制责任险,是我国于2007年7月1日发布实行的强制性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能重复投保。在投保本保险后,可以投保其他机动车保险。
二、车辆保险理赔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报案
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
1、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上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它们的用途是:《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修车手续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第二步:定损
定损时,要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把其中的一联交给他们,由他们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定损目前是保险公司的特权,但您也要维护自己的利益。
您一定要留意:
第一、不要遗漏修理项目,哪儿坏了修哪儿。
第二、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
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您就不必管修理费定的高低——反正修理厂保证把您的车修好,若修不好保险公司得负责。
第三步:修车
修车时有两件事要做:
1、送车: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并会给您一张《提车单》作为提车时的证明。
2、交费提车:车修好后,您可以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向修理厂索要下列手续单据: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以及材料单。
注意:这些手续都必须盖上修理厂的公章。
第四步:开具事故证明
单方责任事故如果损失不大,索赔时一般不需要交通队证明;如果损失很大,索赔时保险公司有可能向您要交通队或安委会出具的事故证明。
第五步:递交单证
到现在为止,索赔所需的全部单证都齐了。它们是:
1、《出险通知书》
2、《定损单》
3、《修车发票》
4、《施工单》
5、《托修单》。车主是单位的需盖公章;车主是个人的需签字。
6、《材料单》
7、《第三方证明》
8、《赔款结算单》。车主是单位的需盖公章;车主是个人的需签字。
您把这些手续交给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
第六步:领赔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等资料领回赔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