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这也是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最大的区别,一个是强制的,一个是自由的。
二、最基本与更多样、更细致
可能有人问,既然第三者险可选择不投,而且交强险也属于三者险范围,那是否意味着只购买交强险就有全面保障,不用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一起投了呢?其实不然,看看下面的案例,您就知道了。
可因为徐某当初只购买了交强险,并没有投保第三者险,所以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了陈某8万元。因此,徐某必须一人承担剩下的12万元!“我应该交强险第三者险一起买的,真不该省这点钱!”徐某悔不当初。
平安专家点评:交强险按照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作出12.2万元及1.21万元两个最高赔偿金额,是最基本的保障。第三者险则是满足被保险人更多样、更精细、更高额的保障需求。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分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八个档次,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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