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下的再保险合同法律问题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

《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2012年1月12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入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76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实施再保险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1月1日)

二、行业惯例:中保协指引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财产再保险临时分保业务操作指引》及《财产再保险临时分保业务要约及承诺范例》(统称“指引”)

性质

不属于强制性规范,行业惯例。对实际案件具有重大参考意义。

针对临分,合约(treaty)可参考。

版本

2016版和2018版无实质性区别,2018版更加详细。

指引和法律的衔接

1、先分保,后出单(涉及保险利益原则)

2、临分合同的成立:要约内容、反馈和业务标识、合同形式、总部集中管理原则。

3、再保险人的代位求偿

4、细化共命运原则、赔案管理、中介、方面的规范。

四、再保险合同的性质

再保险的目的

分散风险,防范巨灾——9.11恐怖袭击、卡特里娜飓风、天津港爆炸、海力士火灾、汶川地震等。

再保险的性质

再保险不是重复保险或共同保险。再保险人以分摊保险人风险为目的,不直接对直保被保险人承担责任。

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再保险人的责任范围(asperoriginal)

仅限于原保单以及再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不包括:分出公司自身的坏账、倒闭等财务风险,以及未经再保险公司同意的通融赔付(分出公司明知无实际赔偿责任的自愿赔付)。

五、再保险的类型

合约分保(Treaty)指保险人与其他保险人预先订立合同,约定将一定时期内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向其他保险人办理再保险的经营行为。

临时分保(Facultative)指保险人临时与其他保险人约定,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向其他保险人办理再保险的经营行为。

比例再保险(Proportional)指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确定再保险分出人自留额和再保险接受人分保额的再保险方式。

非比例再保险(Nonproportional)指以赔款金额为基础确定再保险分出人自负责任和再保险接受人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

六、再保险基本法律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BenefitofInsurance)

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原保险的保险人可以将其承保的风险进行分保。

考察要点

1)被保险人和原保险人

2)再保险出单业务(fronting)

3)原保险人的自留额:

A.SocieteAnonymed’IntermediariesLuxembourgeois&Anotherv.FarexGie&Others案中自留额对再保人核保的意义;

B.《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中有关自留额的规定。

2、损害补偿原则(IndemnityofLoss)

只要原保险下发生保险事故及实际赔付,再保险人有补偿原保险人,进行摊赔的义务。

1)再保险人代位求偿和被保险人向再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

2)未决赔案下再保险人是否有分摊义务

3、最大诚信原则(UtmostGoodFaith)

4、共命运原则(FollowtheFortunes)

1)共同核保命运,原保险人有自主承保或核保的权利,再保险人应以原保险人的核保结果为准。

2)共同理赔命运,原保险人有自主理赔的权利,在原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尽职厘定损失的前提下,其理赔决定自动适用于再保险人。

——例外:A.原保险人未尽职厘定损失;B.原保险人的理赔超出原保险或再保险的承保范围。

(一)主要争议之一——再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常见法律问题

1、双方之间就分保进行的往来沟通是否构成要约与承诺?

1)再保险分出人与接受人就主要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再保险合同即成立。

2)再保险合同的主要业务条件:基本风险信息(承保责任范围、责任免除、免赔额、责任限额、风险区域范围、再保险期限等)、临分分出份额、再保险手续费、再保险经纪费(如有)、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

3)若再保险接受人承诺时附加了意向承保份额、附带了合同成立前提条件及保证条款,则分出人对再保险接受人意向承保份额、附带的合同成立前提条件及保证条款予以最终确认后,临分合同正式成立。

2、签署书面再保险合同是否为再保险合同成立及生效的要件?

再保险合同的成立以交易各方对分保业务的书面或电子邮件确认为准。双方应在再保险合约成立之后签署正式的书面再保险合同。签署书面再保险合同不是再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

3、支付保费是否是再保险合同成立及生效的要件?

如果再保险合同中约定了PPW条款(PremiumPaymentWarranty,PPW),以按时支付保费作为再保险的条件,则未支付保费将会导致再保险人不予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案例一:财产险再保险合同纠纷案(投保确认函调整分出份额是否构成新要约)

案情概要

1、A保险公司将《询价函》发给B保险公司。该邮件附件为原保险被保险人的再保险询价参考资料。

2、B保险公司同日盖章确认的作出《财产综合保险及机器损失保险再保意向回复》,载明:“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贵司递交的保险资料,并知悉各项再保条件,现回复你司并承诺如下:我司愿意作为共保公司按照保险资料再保xx财产综合保险及机器损失保险,可接受的再保份额为30%,费率为0.35%。我公司承诺按照以上所填写的再保意向及承诺份额。”

3、A保险公司发送《投保确认函》及财产一切险条款。该投保确认函载明:A保险公司承保份额为总保额的30%,可分出份额为总保额的20%,再保险保费为353995元,营业税19469.73元。

4、B保险公司接受了相应的再保险费。

5、B保险公司主张该投保确认函构成新的要约。

2016.12最高法院再审认为

B保险公司《再保意向回复》中载明其可接受的再保份额为30%。A保险公司在《投保确认函》中将B保险公司承保份额调整为20%,既符合《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不超过责任限额的80%)的规定,亦未超过B保险公司表明的可接受承保份额。

案例二:财产险再保险合同纠纷案(已通过邮件确认但未回签的合同是否成立)

A保险公司与B保险公司的员工通过电子邮件磋商并确认了临时分保安排。之后,A公司向B公司发出ClosingAdvise,要求其回签。在B保险公司回签之前,保险事故发生,B保险公司以再保险合同未成立为由,拒绝分摊,遂成讼。

A保险公司S员工向B保险公司H员工发出电子邮件,邀请其分入某项目临时分保中1%分额:“LayerUSD1100mil.xolUSD100mil;offeredline1%;netpremium(100%)toyouwillbeXXXX”。随信附上RisksDetails,其中包括原保险基本情况,原保险被保险人、承保险种、保险利益、保险期间、限额、保费等。

裁判要点

法院认定,A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B公司发出的分保条件内容确定,构成有效要约。

之后,B保险公司员工回复称:“Weagreetotake1%of100%share,andthenetpremiumtousshallbeXXXX.”

B公司电子邮件确认的内容与A公司要约邮件内容一致,构成承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日,A公司向B公司发来ReinsurancePlacementSlip,内容与之前邮件所述内容一致。B公司邮件回复:“WeconfirmtheattachedRIPlacementSlip”

法院认定,Slip并没有对主要条款作出任何实质性的变更,不构成新的要约。B公司之前承诺时,以及邮件确认Slip时并没有对A公司的分保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不构成新要约。

案例三:财产再保险合同纠纷案(支付保费对再保险合同成立及生效的影响)

1、A公司发出临分要约

5%of100%临分份额

手续费10%(含税)

项目条件请见附件等内容。

2、B公司表示:在满足六个备注的前提下愿意接受5%的份额

全部再保手续费为10%(含税);

再保险人收到分出人的确认以前没有已知的或已报案的损失发生;

最优的再保险条件,其他与原保单一致;

本要约自今日起有效期为30天;

60天内交齐保费;

在收到对方公司的反确认以前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A公司未在新要约规定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再保险合同未能成立

3、B公司向A公司发送“应收保费对账表”

二审法院认为B公司在A公司没有进行反确认的情况下,于30日新要约有效期届满前向A公司发出核对净分入保费金额,并要求A公司限期支付。B公司按照A公司要约内容确定并行使合同权利,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实质性地接受了A公司的要约。

(二)主要争议之二——再保险合同的履行

1、再保险分出人在分出时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1)再保险分出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法》规定再保险分出人有如实告知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有关情况的义务。

2)“如实告知的范围”——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应限于“影响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再保险费率”的事实,通常包括:

-原保险人的自留额是否少于法律规定的20%

-中保协临分指引中规定的主要业务条件

-原承保危险的种类与范围、损失统计(如有)、预估保费收入也被认为是重要事项。

3)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构成“欺诈”的,再保险合同可撤销。

参照《保险法》有关直接保险的规定(第16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以上情况下,再保险人主张免责应承担举证责任。

案例四:保证保险再保险合同争议

1、借款人提供经保险公司认可的担保物是再保险和原保险的承保条件之一;

2、原保险人在承保时是否尽职审核担保物;

3、原保险人在赔付时是否尽厘定损失

案例五:一杆进洞险再保险合同争议

1、Slip中约定:1)女子136码,2)每场比赛不超过100名业余选手,3)Remarks:总人数超过200且少于300人,三场比赛,比赛共用一个奖品。

2、ClosingAdvice:1)女子136码业余,2)保险公司和球场共选插旗位置,3)保险公司监场,4)没有提人数和比赛场次。

3、实际情况:

·未共选插旗位置

·码数128

·396人4场比赛

·第二场一女选手一杆进洞获500万奖励

2、再保险分出人是否履行赔案通知义务?

1)再保险分出人赔案通知义务

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理赔控制条款(ClaimsControlClause)、理赔合作条款(ClaimsCooperationClause)、理赔通知条款(ClaimNotificationClause)等。

2)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中国法未作明确规定。探讨:

参照国际做法,合同明确约定赔案通知是再保险人承担责任的先决条件(conditionprecedent),则再保险人以违反赔案通知义务为由拒绝分摊存在合同依据。(英国BradleyandEssex&SuffolkAccident[1912]1KB415案)

参照适用《保险法》第二十一的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再保人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3、再保险接受人是否负有摊赔责任?

若再保险接受人拒绝分摊,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适用“共命运原则”的例外,包括:

分出人未根据保险条款尽职厘定损失。所谓“尽职”(duediligence),在中国法下无具体规定或案例,但如果有明显重大过失,或者存在欺诈或恶意串通等行为等,通常会被视为“未尽职”;

分出人的理赔超出原保单保险责任范围(asoriginal);

分出人的理赔超出再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超出再保险人同意分保的风险类型、条件、地域范围、责任限额等);

分出人的通融赔付、分出公司自身的坏账、倒闭等财务风险;

再保险合同约定特别的理赔条件,如理赔合作条款(Claimsco-operationclause),即约定原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的任何理赔须得到再保险人的同意,且作为再保险合同的条件,则未经再保险人同意的理赔决定,再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再保险人的检查权

普通法(commonlaw)

1)法定权利:英国PhoenixvHalvanon1985和CharmanvGuardianRoyalExchange1992案

2)必须明确约定:SAILvFarex1995

检查权的设定、范围、行使和法律后果

Slip中常见的InspectionClause,通常笼统地规定allinformationandrecordsrelatingtobusinessreinsured.

判断分摊是否在原保险和再保险的保险责任内的基本信息,如理赔的报告、账目等资料。

拒绝分摊的抗辩:英国Pacific&GeneralInsuranceCoLtd(inliquidation)vBalticaInsuranceCo。(UK)Ltd[1996]L.R.L.R.8案,再保人需要基本信息以便判断分摊是否属于原保险和再保险的保险责任。

八、再保险合同的中介

1、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和中介条款

是代理(agent)还是中介(intermediary、broker)

1)英国的控制人理论(Pritchard&BairdInc.,1981)vs.美国的联系人理论(SouthernCleaningService,Inc.v.EssexInsuranceCompany,2016)

2)中国法的情况

2、经纪人的资质和资信

《中国保监会关于实施再保险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3、经纪人的几个主要义务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

九、再保险争议解决机制及律师可提供的法律服务

诉讼/仲裁

法律适用

1)约定外国法

2)约定中国法

仲裁

1)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

2)涉外临时(adhoc)仲裁条款

和解(Commutation)

Commutation是国际上通行的再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机制,根据1990年GIRO(GeneralInsuranceResearchOrganizingCommittee)commutation工作组的建议,协商机制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间的初步接触

双方调查和评估

赔案数据收集和整理

数据的技术调整

价格谈判和商业妥协

签订法律和解协议

付款结清

以上每个步骤之间并无严格界限,某些步骤视具体情况可忽略或合并。

THE END
1.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保险知识科普:什么是最大诚信原则中国人寿(45.220,-0.53,-1.16%)寿险天津市分公司将通过系列保险知识科普,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保险产品和相关规定,以便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做出明智的保险决策。今天,为大家介绍什么最大诚信原则。 我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就要求保险合同双方在签订、...http://finance.sina.com.cn/jjxw/2024-11-14/doc-incvzsef0309307.shtml
2.以案说险:诚信是保险保障的前提诚信文化以案说险:诚信是保险保障的前提 2019年3月,客户李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40万元。2020年5月,李某因“右肺恶性肿瘤”住院治疗,并申请重大疾病理赔。 保险公司在理赔核查中发现,李某在购买保险前1个月就已在医院进行胸部CT检查,并诊断为“右肺磨玻璃结节”。但李某在投保时隐瞒了这一情况,未做...http://cx.guizhou.gov.cn/chengxinwenhua/202402/t20240227_83852756.html
3.汽车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案例车友交流懂车帝提供汽车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案例的车友交流详细内容,懂车帝是一个汽车资讯平台,懂车更懂你。我们提供最新汽车报价,汽车图片,汽车价格大全,行情、评测、导购等内容,看车选车买车就上懂车帝。https://www.dongchedi.com/tag/ugc/11698913
4.保险最大诚信的原则的案例(7页)保险保险最大诚信的原则的案例.ppt 7页内容提供方:317960162 大小:1.35 MB 字数:约小于1千字 发布时间:2020-07-06发布于福建 浏览人气:127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保险最大诚信的原则的案例.ppt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https://m.book118.com/html/2020/0706/6123110001002215.shtm
5.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之审思内容提要:最大诚信原则为保险法基本原则之一,此观点几近为国内保险法学界通说,其存在理由包括保险合同的高度信息不对称性、射幸性、格式性等诸多理论,但相关理论均不足以作为解释其存在的依据。从最大诚信原则的核心规则来看,无论是告知义务、说明义务、还是弃权与禁止反言,亦不足以支撑其存在。最大诚信原则之称谓...https://law.kust.edu.cn/info/1128/2074.htm
6.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理赔中的应用法律常识所谓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当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决定订立和履行合同的一切实质性和重要事实同时绝对遵守合同中所作的约定和承诺。最大诚信的内容包括解释、通知、保证、弃权和禁止反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https://www.lawpa.cn/changshi/1020136.html
7.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是因为保险合同的什么?保险合同之所以规定了最大诚信原则,是因为保险合同具有一些特殊的性质。首先,保险合同属于一种不确定性很大的协议,又称为射幸合同。这意味着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取决于一些不确定的事情,可能会造成财产的获利或损失。其次,与普通合同相比,保险合同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性。比如,保险的标的往往是人的身体或健康等,这些...https://www.xyz.cn/toptag/guidingzuidachengxinyuanzede-679231.html
8.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第二节最大诚信原则.ppt一、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经济利益。 保险利益的构成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利益 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 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第二节最大诚信原则 ...https://www.taodocs.com/p-507265203.html
9.保险理论与实务第八节案例讨论[11] 第二节 保险的概念 711播放 07:45 [12] 第二节 保险的概念 965播放 02:47 [13] 第二节 保险的概念 1502播放 08:22 [14] 第二节 保险的概念(上) 1435播放 06:44 [15] 第二节 保险的概念(下) 1019播放 06:49 [16]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告知(上) 1438播放 06:22 [17]...https://open.163.com/newview/movie/free?pid=SHGRVSNF1&mid=RHGUTEOBD
1.以案说险:诚信投保,保障未来以案说险行业宣传案例启示 一、诚信投保,保障权益 消费者在投保时应秉持诚信原则,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相关情况。这不仅是对保险公司的尊重,更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只有诚信投保的消费者才能顺利获得保险赔付。 二、了解保险知识,明智选择 在购买保险前,消费者应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各项条款,包括保险责任、除外责任...http://www.hfbxxh.com/category/detail/3432.html
2.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案例原则的案例成功励志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契约的基本原则,对保险契约的影响是全面而深远的。以下是求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案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案例篇1 20xx年5月,某公司42岁的业务主管王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https://lizhi.7139.com/4975/14/26953.html
3.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精选六篇)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案例 篇2 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 (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末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吴某推荐,与其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v94hyox.html
4.?2013年10月全国自主考试(国际运输与保险)真题自考14.对被保险人来说,最大诚信原则主要涉及 A.告知与不告知 B.陈述与错误陈述 C.保证与违反保证 D.赔偿与不赔偿 E.投保与不投保 15.英国劳合社 A.是保险公司 B.是保险交易市场 C.直接承保业务 D.以承保人为单位,各自为政 E.不是保险公司 16.航空主运单的合同当事人是 ...https://m.educity.cn/zikao/27959.html
5.保险学原理练习题6篇(全文)A.最大诚信原则 B.可保利益原则 C.近因原则 D.补偿原则 ★标准答案:A 16.()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1分) A.保险利益原则 B.最大诚信原则 C.近因原则 D.损失补偿原则 ★标准答案:A 17.某企业以其100万元的固定资产同时与甲,乙两家保险公司签订...https://www.99xueshu.com/w/fileqcpfmuos.html
6.家用车送快递出事故: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有违最大诚信原则判赔南通市民陆某的家庭自用车辆用于运送快递,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以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为由拒赔,保险公司被诉。经一、二审法院认定,保险公司被认定有违最大诚信原则,被判向被保险人赔偿。 7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苏南通启东市法院获悉,近日南通中院二审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需向被保险人赔偿...https://m.thepaper.cn/api_prom.jsp?contid=19212793
7.论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之适用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关系到整个金融行业甚至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生命线。但是随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保险合同纠纷、与保险合同纠纷相关的赔偿、给付责任的仲裁和诉讼,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不诚信与保险欺诈也日益增多,成为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以及保...https://wap.cnki.net/touch/web/Dissertation/Article/10052-1013316211.nh.html
8.根据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实践中,弃权与禁止反言所约束的对象是...【多选题】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包含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下列关于禁止反言表述正确的有( )。 A. 禁止反言主要用于约束保险人 B. 禁止反言是单方法律行为 C. 禁止反言是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经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就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D. 禁止反言又称为禁止抗辩 E. ...https://www.shuashuati.com/ti/2af3f33bcbdc48fb9d5dccf0b6ab2593.html?fm=bdbdsb829e708c194f246b5af91ad202334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