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产品由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并负责理赔
※保障权益/保额
工伤或意外身故保障
1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合同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可认定为工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金额负责赔偿。
工伤或意外医疗
1万
本项保障包含:门诊、急诊、住院。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负责赔偿实际支出的按照就诊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保险人只承担就诊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除紧急抢救外,受伤雇员均应在符合本条款释义的医院就诊。保险人支付的本款项下的赔偿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限。
附加24小时意外扩展条款
每日住院现金保障
100元/天
保险事故发生后,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在符合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计算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误工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雇员暂时丧失工作能力经医院证明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赔偿误工费用。该雇员在评定伤残等级后,本项赔偿责任终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