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保险公司和互联网公司是互联网保险的两极,一极代表着保险行业成熟的模式和相对稳固的地位,一极则代表着保险科技最前沿的发展动力。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是两极融合催生的产物。专业中介机构、第三方网络服务平台则利用自身在互联网保险产业链中的地位共享行业繁荣。
关键词:
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三差
全球互联网保险发展特点
从保险公司参与情况看,财险公司参与度高于寿险公司。根据贝恩的调查,目前全球有40%的财险公司提供线上服务,寿险公司只有33%,同时,全球60%的财险公司表示正在积极整合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而寿险公司只有40%。据CBInsights发布的信息显示,2016年偏早期的互联网保险风险投资中财险公司占比67%,明显高于寿险公司。原因是财险公司的产品相对标准化,条款设计也相对简单,可以脱离代理人、经纪人等专业机构,更有利于转型互联网。
全球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
1、传统保险公司与InsuranceTech的互联网商业模式
通过对全球130多家InsuranceTech公司进行研究梳理,其商业模式主要集中在以下11个领域:
1)人寿保险:
互联网保险公司为传统人寿保险包括寿险和年金产品提供分销渠道。代表公司:Abaris、PolicyGenius。
2)健康保险:
3)汽车保险:
涉及分销/比较、UBI和理赔三个领域。UBI(UsageBasedInsurance)即基于驾驶行为的保险,通过车联网技术将驾驶技术、汽车运动状态和车辆周围环境等人、车、路数据信息进行传输和存储,保险公司从数据中挖掘用户的驾驶习惯、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建立多维度定价模型。代表公司:比较平台CoverHound、Goji,UBI公司Metromile,车险理赔Snapsheet。
4)P2P保险:
包括一般P2P保险和相互保险。其中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全球相互保险份额达27.0%,截至2014年年底,相互保险通过77个国家超过5000家公司为9.55亿人提供服务,保费规模1.3万亿美元,相互保险公司总资产8.3万亿美元。代表公司:Lemonade,Guevara,Friendsurance
5)小额保险:
6)移动互联网保险:
聚焦于使用移动互联网设备管理和购买保险产品。代表公司:KnipandGetSafe。
7)保险行业软件和互联网支持:
如涉及商务智能和数据储存的Quantemplate,涉及保险欺诈监测的ShiftTechnology,涉及再保险云数据分析的AnalyzeRe,涉及理赔的Spex。
8)房屋租赁保险:
主要基于碎片化场景,为租户或房东提供保险,同时提供租赁违约保险。
9)特定产品保险:
主要基于碎片化场景,如手机、电脑的保险,与传统保险公司投保范围内形成互补。
10)共享经济保险:
主要基于碎片化场景,为共享经济提供保险,如短租市场等。
11)宠物保险:
主要基于碎片化场景,为宠物提供保险。代表公司:EmbracePetInsurance,FigoPetInsurance。
将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作出如下五大分类,并通过商业模式画布对其进行分析:
1、官方网站模式
互联网保险的官网模式是指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交易平台中,大中型保险企业、保险中介企业等为了更好地展现自身品牌、服务客户和销售产品所建立的自主经营的互联网站。建立官方网站要求互联网保险公司资金充足,产品线丰富且运营和服务体系完善。
官方网站模式运营特点:销售成本低廉,手续简单,流程极快,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获得价格优势。网站的客户不受线下销售渠道限制,可以有效拓宽投保群体,发挥大样本配臵中和风险的作用。销售手续简单,线上出售的产品高度标准化,但赔付和评估依然在线下,而且投保人在赔付过程中承担全部举证责任,保证了保险公司在快速扩张销售的同时控制赔付风险。因为线上销售并不要求获得投保人详细信息,因此建立官方网站要求保险公司具备成熟的线上销售线下理赔模式系统和科学的保险产品设计,以及完善的内部风控以此来避免缺乏投保人评估步骤带来的风险。
2、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是指独立于商品或服务交易双方,使用互联网服务平台,依照一定的规范,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或网站。通常来说,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具有相对独立、网络化程度较高和流程专业等特点。
3、网络兼业代理模式
保监会下发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只有获得经纪牌照或全国性保险代理牌照的中介机构才可以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大量垂直类的专业网站由于不具备上述监管要求,便以技术服务形式使用兼业代理的资质与保险公司开展合作业务。
网络兼业代理模式,以其门槛低、程序简单、对经营主体规模要求不高等特点而受到普遍欢迎,逐渐成为目前互联网保险公司中介行业最主要的业务模式之一。
4、专业中介代理模式
保监会在2012年2月正式公布第一批包括中民保险网等19家企业在内的获得网上保险销售资格的网站,互联网保险公司中介网销的大门就此打开,此后保险中介业务规模得到高速发展。
专业的中介代理除了对资本金、网络系统安全性等多方面提出要求外,还须申请网销保险执照,较网络兼业代理模式更加安全可靠。专业中介代理网站做大做强之后能吸引庞大客流和现金流,利用保险风险数据、算法模型以及基于大数据的分析进一步加强自身的产品和价格优势,并进一步获得与合作保险公司深入合作的机会(包括压低成本,截留保费现金和导流收益)。
上千种保险的线上销售和线上理赔需要专业的互联网保险代理有科学的保险产品选择,以及完善的内部风控以此来避免缺乏复杂的风险评估步骤带来的风险。如何进一步跨足较为评估工作更为复杂的传统险、健康险、分红险、家财险、责任险的销售,如何在利用国内电商的发达在保险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保持长期稳定的大客流是专业中介代理模式面临的主要挑战。保险业界业也期待看到专业中介代理模式下能否出现保险界的携程。
5、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的经营业务主体之间存在较大差别,根据经营主体的不同可以将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大致分三种:产寿结合的综合性金融互联网平台、专注财险或寿险的互联网营销平台和纯互联网的“众安”模式。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的优势体现在:
1.在数据的收集、归拢、分析有先天优势,使得个性化的保险服务成为可能;
2.可利用大数据手段分析消费者行为,挖掘新的需求,开发新的保险产品;
3.引入信用评价机制作为承保标准的参照之一,有效解决道德风险问题。
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探讨
需求觉醒:保障类保险
掩盖在保险快速增长的现象之后,是保障类保险逐渐的崭露头角,保费结构在悄然优化中。
保险,是分摊意外事件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这种规划人生财务的工具在发展过程中朝两个方向演绎:
第二,提供生存保障——活的太长没钱花怎么办?这类业务实际就是资产管理业务。
前者是保险公司独家特许经营,其他金融机构不能参与竞争;而后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有较强的可比性和替代性。
人有趋利避害之心,但趋利往往是主动的,避害却是被动的,所以纯粹保障的产品难卖,而粘上有收益的产品却大受欢迎。由于2015年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较高,保费滞后投资一年反映,2016年寿险产品快速增长;而在利率下滑的大环境下,万能险与投连险很好的迎合了用户的需求,2015年新增保费8325万元,2016年上半年新增保费8648亿元。
万能险/投连险占规模保费比例不断提升(亿元)
种种因素刺激下,2015年保费收入增长20%,2016年上半年保费收入增长37%。但值得注意的是,分红类寿险受益于高投资收益率的影响在逐渐消逝,过于强调“投资”而非“保障”功能的万能险导致保险公司为扩充规模从而短钱长配,已经招致监管层今年3月和8月连下两道金牌遏制,这两大驱动市场的成长因素都不可持续。
人身险快速增长,强调保障功能的健康险及普通寿险增速更快
这是一个应该爆发而没有爆发的市场
拆细后2015年互联网保险距9%的渗透率尚有差距
站在5%渗透率的爆发前夜,我们综合考虑保险行业的正常发展和互联网的渗透率,估计在2020年,行业规模有望达到4000亿到1.75万亿,较2015年有4-17倍的增长。
死差和费差:互联网保险腾挪的两大方向
保险行业的底层是精算和产品设计,前端是销售,中间是核保和核赔,此外还有一项重要的业务是资产管理。
简言之,保险盈利来自三差,死差、费差和利差。死差是指预定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之差(更宽泛可理解为出险率),费差是指附加费用率与实际营业费用率之差,利差是指实际投资回报率与预定利率之差。
由于牌照因素,绝大多数互联网保险公司是一定无法用沉淀资金赚取利差的,于是利用大数据和场景改进产品赚死差、或者通过改造销售渠道赚费差,自然成为互联网保险腾挪的两大方向。
三差中死差和费差是互联网保险腾挪的两大方向
从死差模式入手,互联网保险在产品上主要有7种玩法,该领域的创业也集中在6个方向。
死差模式:产品的7种玩法
(1)公司拥有用户和场景,从而衍生开发出保险的新需求;
(2)公司拥有传统保险公司所不具备的数据,能设计出更好的产品;(3)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在原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不同程度的改进再进行销售;
(4)针对不同B端客户的需求,共同设计产品;
(5)创意型的产品,但有时过于创意并没有保险公司愿为之开发产品;
(6)互助保险;
(7)信用保险。
由于绝大部分互联网保险公司没有保险牌照,所以产品都是和已有牌照的保险公司进行合作的。
死差模式:创业的6大方向
从提供更优产品的角度,互联网保险的创业集中在了以下6大方向:
(1)具备独特的数据和计算能力,能开发出对用户和保险公司双赢的产品,或者是具备独特使用场景,能创新挖掘新的需求的;
(2)针对现有保险产品门槛太高的问题,通过小额、高频产品作为敲门砖吸引用户并获取信任,小步快跑,在留存基础上提高潜在购买意愿,为售卖高额长期的人身险打基础的;
(3)针对保险产品极度复杂的痛点,去解读、比较、甚至简化条款,来提升用户体验的;
(4)抽象化概括出一些用户共同的普适需求,结合自身的产品能力,通过一些标准化、易推广、低利润的产品来帮助平台放量;
(5)通过一些机制的设计,去影响实际的风险发生率。死差是指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之间的关系,以往所有精算的方向,都是把实际风险发生率作为客观存在,通过数据、场景、精算能力去不断逼近真相的本身;但影响实际风险发生率其实可以取得相同、甚至更事半功倍的效果;
(6)提高售前、售中和售后的配套服务能力。
费差模式:节省成本或提高效率的3种模式
从费差的角度来看,它的模式都需要产品配合,这就又回到了靠产品赚钱的思路。
影响费差最大的一个变量是营销成本,渠道费用通常能占到保单收入的20%-50%。从费差的角度切入互联网保险,就是看怎么能为保险公司节省营销费用、或是在相同的费用下提高效率。其中,有直接面向C端用户的B2C模式,有通过代理人触达C端用户的B2Agent2C模式,还有通过企业触达C端用户的B2B2C模式。
在B2C模式中,由于大额保单的销售难度大、频次低,留存率的提高是需要靠小额和略高频次产品的销售。营销费用的下降意味着通过价格优势给予了消费者保费补贴,目的是维持作为渠道的粘性,同时优质和适度的服务能够提升消费者的信任感,进而在留存的基础上提高潜在的购买意愿。所以,在B2C的模式里,明确的需要两个要素:丰富的产品线和良好的全程客服。
在B2Agent2C的模式中,完善代理人工具固然重要,但最关键还是要用费差吸引代理人,激励越高越好。所以在B2Agent2C的模式里,需选择在消费者受益和费差间平衡的产品,产品未必如B2C那样丰富,但能满足代理人获客、放量、赚钱的需求,对代理人工具完善,适度对消费者进行跟踪。
在B2B2C的模式中,互联网公司是与企业HR的对接,帮助企业解决员工社保、团险、补充险的管理和出险服务,并通过这个过程与员工达成关系,利用信任感向其销售长期高额的产品。显而易见,在B2B2C的模式里,为企业提供周到的服务是根本的竞争力所在,互联网公司所需要的产品线可以少而精,需要有一定的产品定制化能力。
费差看起来更互联网,定位于销售渠道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实际上就是按照互联网思维把理应自己拿到手的佣金补贴给消费者,或者补贴给消费者和代理人两层,这种公司在规模壮大前的财务状况可想而知,它们的目的都是靠补贴拉规模、规模有了之后就得到了各种数据、数据有了就可以自己做产品让保险公司贴牌,这样就又回到了产品赚钱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