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提供包括购车、购买保险及缴税、办理临时号牌、网上选号、车辆检测、确定网上预选号牌/现场拍号、机动车注册登记在内的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指南。
政策
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销售和售后分离,修车和售后不一定在4S店。
重点内容1: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重点内容2: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进行明确。即动力电池与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购车提示
可以跨地区买车,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销售和售后分离,修车和售后不一定在4S店。
购车补贴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2023年汽车促消费活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支持我区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于2023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期间自主通过线上支付平台开展汽车补贴促消费活动。活动由汽车销售企业对购置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新车)并在岚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先行发放购车补贴。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4000元燃油乘用车每辆补贴3000元。
保险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强制购买,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车第一年950元;6-10座的家庭自用车第一年1100元。
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非强制购买,险种自选。
车船税
平潭车船税标准按福建车船税标准执行,对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划分七档,对每一档分别规定了税额幅度。
温馨提示:
1.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
2.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对符合标准的节能乘用车和节能商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购置税
平潭购置税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执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办理材料: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4.车辆免(减)税证明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
特别提示: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
1、未销售的;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3、新车出口销售的;4、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5、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6、对智能网联机动车进行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需要上道路行驶的。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来历证明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
1.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2.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办理地点:海坛服务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金井大道29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东附楼)、流水便民服务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五埕村五显宫150号6幢81号)、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平潭县平原镇燎原村酒店291号)业务大厅3-6号窗口
临时机动车号牌:5元/张
2.用户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新购小型汽车预选号牌,选号之前请预先准备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身份证明。
3.用户在预选号牌过程中,需要录入“车辆识别代号”(也叫车架号)、购车发票信息、上传购车发票照片、录入联系信息,同时,接收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以确认选号基础信息和预选号牌。
保留原号牌号码,可以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2年内提出申请,但需注意两点:
1.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1年以上;
2.涉及原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需处理完毕。在保留时限内,车主可以在办理新购车辆(新车、二手车均可)现场登记业务时,向窗口受理人员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是否能提供车辆检验站的名单名录
用户在网上预选号成功后,需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预选号牌。
如果逾期未办理的,用户会被记入黑名单,不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进行预选号牌号码,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小型非营运汽车公安网选号可在车管所业务窗口办理,各4S店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办理。
1.请先到车管所窗口受理业务后,在选号机上点击进入。
2.在选号机透明玻璃处扫描业务受理凭证上的流水号一维条码。
3.核实车辆信息,点击确认。
4.阅读选号须知,开始选号。
5.请在180秒内屏幕上随机出现的50个号牌中任选一块心仪的号牌,并点击确认。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
10.道路运输许可证
办理地点:平潭县平原镇燎原村酒店291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查验岗
交通指引:乘坐公交22路至半山村站下车、乘坐公交20路至交警支队(驾考中心)站下车
收费标准:机动车号牌: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35元/面,挂车反光号牌50元/面;行驶证10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本。
打开“交管12123”点击“找回密码”→输入信息后进入下一步→点击“如手机号号码无法接收短信点击此处”→输入新手机号进入下一步→输入新密码点击确定。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交管12123”进行网上处理?
(1)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备案的机动车非现场违法行为;
(2)可以处理处警告或200元以下,记分为6分(含)以下罚款的非现场违法行为;
(3)非本人机动车只允许处理备案日之后新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规则是什么?
(1)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或单位名下非营运机动车,且被备案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2)同一用户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辆(含3辆)非本人机动车;
(3)一辆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含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
(4)用户每天只能申请备案1辆非本人机动车;
(5)用户每个自然年最多申请5次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预选机动车号牌网上选号规则是什么?
(2)选号时系统会要求确认车主信息,请务必确认与选号车辆购买人(单位)一致后再进行选号操作。
(3)如果用户不再拥有自编选号机会,也不再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只能选择到业务大厅现场办理选号等新车注册业务。
(4)用户预选号成功后,若未在预选号有限期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预选号牌,用户将被加入黑名单,无法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省市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
其他
主办单位: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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