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女士说,2019年,她在优信二手车上看中一辆二手吉普车,价格是二十二万九千多块钱,保险是她把钱交给优信二手车公司,由对方投保办理,双方签了一份租赁合同。当时她付了一成首付,办了48期贷款,每个月要还五千多块钱。
唐女士:“当时业务员是跟我说,还清贷款就可以(把车过户给我)9月28号,我去萧山的路上出了车祸,是我的车子全责,我到今天才知道,我的投保人不是我,是他们优信的公司。”
唐女士:“我的车子现在定损七万五左右(理赔这块优信公司同意盖章吗)就是优信不同意啊,我已经沟通了好多天了(他们不同意的原因是什么)他们说跟我签订合同上面,有一个定损金额超出尾款的百分之五十,就必须结清尾款,才会给我盖章。”
唐女士提供了当时的合同,上面写明,租赁车辆损毁至单次理赔金额达到乙方所有应偿还款项的百分之五十时,乙方应提前结清全部款项。唐女士说,今年是她还款的第二年,尾款还剩十四万,理赔金额为七万五千多,确实超出了百分之五十。当初签合同时,她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现在,她觉得这条规定有些苛刻。
唐女士:“它是体现在合同上,但是从头到尾我没有意识到,而且我觉得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我是正常在还款,我车子也是正常在用,你让我一次性结清,说句实话我觉得非常不合理的。”
行驶证上显示,这辆车的所有人是深圳市优信鹏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分公司,地址在宁波市镇海区明海南路283号财富广场5号,记者和唐女士在大楼里找了一下,没有找到这家公司。
宁波镇海区财富广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请问一下这里面有没有优信二手车的公司)这里好像没有吧(唐女士:这个地址是在你们这里)没有啊,我们五号楼只有523到头啦,没有534这个号的。”
优信二手车客服:“您的理赔金额过大,已经超出尾款的百分之五十了,所以确实需要结清之后,才能够进行处理(那你们这种规定是为了什么)因为您车辆分期购买,在公司作抵押,所以您出险金额过大,所以确实是要您结清的,这个确实是按照公司的要求来告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