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原因身故或伤残:(1)身故,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按飞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飞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3)“飞机乘客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轨道交通车辆(包括火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列车等),在车厢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按轨道车辆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轨道车辆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3)“轨道车辆乘客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轮船,自踏上轮船甲板时起至离开轮船甲板时止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按轮船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轮船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3)“轮船乘客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驾驶或乘坐非经营客货运业务的汽车,在车厢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按自(驾)乘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自(驾)乘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3)“自(驾)乘汽车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持有效客票或根据有效订单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汽车(含网约车),在车厢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按营运客车(含网约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营运客车(含网约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3)“营运客车(含网约车)乘客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遭受合同范围内的自(驾)乘汽车意外伤害事故及营运客车(含网约车)乘客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除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伤残保险金后,再按照同等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猝死,按保险单载明的猝死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1)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2)猝死责任等待期10日。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经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并在接种后48小时内就诊并确诊为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包括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并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不良反应或偶合症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身故或伤残:(1)身故,按预防接种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预防接种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主险合同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对每次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每日按约定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1)每次事故免赔日数3日,单次事故累计给付以90日为限,全年累计以180日为限;(2)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治疗的,前次出院和后次入院间隔日期未达90日(含90日),则视为同一次住院。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经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并在接种后48小时内就诊且被确诊为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院或接种疫苗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自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含)实际支出的,符合诊疗地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政府主办补充医疗已补偿金额后,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经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并在接种后48小时内就诊且被确诊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院或接种疫苗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自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含)实际支出的,符合诊疗地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政府主办补充医疗已补偿金额后,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责任”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责任”,是否只报销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您好!“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责任”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责任”仅保障社保目录范围内的费用。
该产品对投保人有要求么?您好!投保人需满18周岁,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支持配偶、子女、父母关系)。
这款产品的等待期是多久?您好!本产品“猝死”保障项目的等待期为10日,其他保障项目无等待期。
请问这款产品是否有健康问卷?您好!本产品没有健康问卷,但是不承保残疾人,并且被保险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
三步理赔
STEP1:理赔报案
STEP2:提交材料
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的变更。
STEP2:点击“我”→”个人中心“→“我的保单”→“保单变更”。
STEP3:点击需要保全的项目进行保全变更。
STEP4:新一站会进行协助,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