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参保单位医保开户需要提供啥材料?
3、单位、人员信息变更了怎么办理?
4、常驻外地职工或者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如何办理手续才能方便享受待遇?
答:在办理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时,应同时办理常驻外地或异地安置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5、缴费比例怎么规定的?
答: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的缴费比例为9.3%,其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9.8%。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2%,由用人单位代扣。
6、缴费基数怎么核算?
答:按照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每年的7月份调整缴费基数。
7、失业人员参保有什么政策?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缴费费率为9.8%(其中2%视为个人缴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8、用人单位破产,职工的保险有说法吗?
答:用人单位破产时,应按规定清偿欠缴的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应一次性为在职职工预缴1年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为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要求的退休人员按现行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足,补交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9、破产企业职工退休以后职工医保怎么办?
答:找原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后办理。
10、大学生毕业了,还未找到工作,需要参医保吗?是不是有了正式工作才能从单位参保并缴纳医保费用?
答:没有工作也可以参加医保。
未就业的大学生可以选择:一是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单位了医保关系转入单位继续参保;二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个人缴费基础上享受财政补助。
11、退役军人在部队上的医保能不能在这里接续?
答:如果有工作单位并且单位给缴纳医保的可以办理,或者自己参加灵活就业再办理。
12、职工医保最少交多少年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答: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女满25年(300个月),男满30年(360个月),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为15年(180个月)。
13、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吗?中间有断缴的有没有影响?
答:累计计算。
新入职职工或职工中断缴费后在统筹区域内连续缴费不满一年的,生育保险只支付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
参保缴费中断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恢复参保时,应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补缴所欠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欠费后经办单位按规定为职工补记个人账户。
中断缴费在3个月及以内的,补缴欠费后,中断缴费期间可享受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补缴欠费后,从补缴的次月起恢复享受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则上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4、把医保转到衡水(包括县市区)需要什么手续?
答: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办理。
15、关联社保卡需要拿什么证件?
答:本人或医保专管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医保中心办理。
16、辞职后想自己缴纳职工医保,怎么缴?
答:携带有效身份证,到医保中心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17、如何查询社保卡上的余额?
18、以前在外地工作了,现在回枣强怎么缴纳保险,能衔接上吗?
答:有工作单位的通过单位参保,也可以按灵活就业参保,参保后可以申请接续原单位的医保关系。
19、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大概补缴多少钱能享受职工医保?
答:根据个人工龄、工资额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来计算。
20、在单位上班参加职工医保,但退休时缴费年限不够,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答:可以。
21、医保卡上每个月返多少钱?可以一次性取出来吗?
答:45周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1%计入;45周岁以上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6%计入;退休人员按本人按缴费基数的3.8%计入。参保人员的年龄以每年7月1日为基准日计算。
不可以一次性取出。
22、开参保证明需要啥手续(新生儿参保用)?
答:找本单位医保专管员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即可。
23、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需要缴多少年?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多久后可以享受待遇?
答:男的30年,女的25年(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5年)。首次参保的需要首次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年度内可随时参保登记并缴费,但设立6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生育和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啥证件?
答:(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5、职工大额保险如何缴费?
答: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原则上由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缴纳,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个人账户中直接划拨或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对特别困难的参保人员,单位可酌情补助。缴费标准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0.3%,于每年第四季度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大额医保费。
26、大额待遇如何享受
答:被保险人的医疗费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为每结算年度40万元。
待遇政策问答
1、住院报销统筹基金起付线是怎么规定的?
答:一级医院在职职工为300元,退休人员为200元;二级医院在职职工为400元,退休人员为300元;三级医院在职职工为600元,退休人员为500元。
2、住院报销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
答:在职职工一级医疗机构93%、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7%,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报销中“乙类目录药品”,个人先自付5%,其余95%再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3、参加职工医保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可以享受就医、购药等服务。
4、外地急诊如何办理报销结算?
5、医保票据不慎丢失,是否还可以进行报销?
答:持以下资料可以报销。提供盖有就医医院公章或财务章及医院医保科公章的医疗费发票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由医院医保科明示该患者是否在本院已经享受基本医保报销);与票据相符的就医病历资料和医疗费用明细以及患者家属写出的未在其他单位报销的承诺书,经经办机构核实批准后予以报销。
6、社保卡丢失,急于看病,如何报销?
7、XX药为啥不给报?
答:医保基金有限,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医疗需求,参保人员使用药品、发生诊疗项目或使用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如果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不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医保不予报销。
8、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同一种药,价格为什么不一样?
答: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采购渠道不同,成本费用构成存在差异是客观现象。
9、慢性病门诊拿药,开的是医保目录内的药,为什么没有报销?
答:参保人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医疗费用时,经常会接触到“起付线”、“封顶线”这两个概念。如果发生费用额在起付线300元以内是不报销的,如果费用超过封顶线(最高限额)也是不予支付的。
10、职工和居民报销为什么不同?
答: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参保和筹资上有差异,职工医疗保险年均缴费要几千元,居民医疗保险年人均缴费只有几百元,报销待遇不同所以报销的费用也不同。
11、民营医保定点是否与公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一致?
答:医保政策规定,只要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只与参保人的身份(职工、居民、在职、退休等)和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
12、医保对住院天数有限制吗?
答:为了防止过度医疗,医保部门会对医疗机构进行平均住院费用的评价,但并未对某个个体病人费用进行限制,更没有对住院天数进行限制。住院天数视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及医院管理规定来确定的,医保部门不得干涉临床诊疗行为。
13、县二级医院和市三级医院哪个报销高?
答:在基层医院报销比例比在大医院高,基层医院的起付线比大医院低,基层医院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也比大医院低。
14、如何办理异地?
答: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覆盖四类人群,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四是异地转诊人员。为方便参保人,各省,自治区也制定了本省区内部各地区之间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15、办理异地,门诊能不能即时结算?
答:目前异地就医只能直接结算住院费用,门诊费用暂时还无法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结算。
16、办理异地,需要指定具体某几家医院就医吗?
答:不需要,目前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只要求备案到就医地市就可以,不要求参保人选定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按规定选择结算。对于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就医的参保人,直接备案到相应省份即可。
17、异地就医出院即时结算,与回本地手工报销有区别吗?
答:按照参保地的待遇标准,治疗地的目录来报销,异地医院即时报销更合适。
18、医保药品目录中标注的“甲”、“乙”是什么?
答:基本医疗保险因管理需要,将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要先按比例扣除一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后,将余下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19、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支付的有哪些?
答:(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按有关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20、因发生口角,两人扭打在一起,受伤能否报销?
答: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两人虽然属于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但两人打架斗殴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因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21、在路上被人撞到,受伤能否报销?
答: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等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应有第三方责任人承担医疗费用,医保不能予以报销。如果不说明受伤的真实原因,而是让医生按照自己意外跌倒等原因来给自己治疗并利用医保报销,就涉及到欺诈骗保,是违法行为。
22、肇事者逃逸,找不到肇事者,是否能报销?
答: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医保基金可以先行支付医疗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有个人账户,一是个人缴费部分直接划入,二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一定比例划入。
按照国家规定,个人账户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就医需个人自付的挂号费、诊疗费;在协议零售药店购买“国药准字号”药品、“卫消进紫号”“卫消准字号”“卫消证字号”等与治疗保健、辅助治疗有关的消杀类产品、计划生育用品、“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等医疗器械等费用、个人体检费用;支付大额保险费用;支付国家、省规定的其他费用。
24、医保电子凭证是什么?
答: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就医、购药,无需再携带其他实体卡。
25、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还能使用社保卡去医院就诊吗?
26、怎样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机关和财政全额事业单位(按9.3%标准缴费)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7、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答: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国家规定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自然分娩158天,剖腹产173天,多胞胎生育的,另加15天。
28、异地生育怎么报销?
29、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答:(1)早孕反应及保胎发生的医疗费用;(2)不孕症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3)按照国家规定已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4)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5)因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6)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医疗费用;(7)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出国或者在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8)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费用;(9)其他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