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规模上看,尽管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资金连同储备基金总量达20多万亿元,但实际上三支柱之间发展并不平衡,第二和第三支柱覆盖面不够充分。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金融尤其是第二、第三支柱的发展空间巨大,第二、三支柱的发展同时面临机遇和挑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表示,在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提速、走向共同富裕步伐明显加快的新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一个成熟的法定养老保险制度为全体人民提供清晰、稳定的基本养老金安全预期,迫切需要一个能够满足超越基本养老金之上的多层次养老金需求的市场化养老金体系。
在与会的业内专家看来,作为一项具有政策杠杆的惠民制度,个人养老金就是我国探索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不仅为个人提供了更多的养老选择,也促进了养老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2022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超过6000万人参加了个人养老金试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个人养老金产品和服务,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当前我们的工作重心在于将个人养老金试点项目逐步推向全国,以构建起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研究,包括探索税优政策的优化路径、拓宽个人养老金的投资渠道以及引入市场化投资顾问服务等,更好满足广大民众实际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年金处处长陈娟娟表示。
解决“买得起”和“愿意买”难题
不过,从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两年来的实际情况看,也存在不小的问题。中国工商银行养老金融部总经理韩强举例说,例如宣传力度不足,部分人群对个人养老金仍缺乏了解;产品同质化严重,使得个人养老金产品吸引力不足;制度有待完善,第二、三支柱间的税优政策尚未打通。
对此,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胡秋明认为,个人养老金要想更好发展,重点是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买得起”的问题。二是“愿意买”的问题。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副会长、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田军则建议,一方面,要鼓励金融机构进入企业,发挥金融机构的核心作用;另一方面,鼓励产品创新,改善目前产品同质化的现状。
韩强认为,可以出台针对个人养老金的特殊政策,以提高个人养老金的吸引力。一方面,通过限制某些产品的售卖机构,提高产品的独特性和吸引力;另一方面,通过积分转换为个人养老金的方式提高购买个人养老金的积极性。
“个人养老金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从三方面努力。”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沈明海认为,一是要完善现行政策。进一步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缴费机制和待遇领取条件等,增强个人养老金参与积极性和吸引力。二是要优化全程服务。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统一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办理流程和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增强个人养老金业务便利度和可及性。三是要创新优势产品。创新开发更具收益优势和安全优势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降低个人养老金投资成本,提升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品质。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副会长、华东师大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路锦非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存在门槛效应、排斥效应和惩罚效应,应当通过制度优化和完善消除三个效应。在此基础上对个人养老金运营借鉴或者嫁接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的成功经验做法。如果个人养老金能够取得企业年金相当的收益率水平,对激发民众内在的参与热情、促进第三支柱大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打通第二、三支柱资金流动
尽管第二、三支柱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两者之间仍存在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体系的效率和公平性,打通第二、三支柱已成为当前平衡发展养老金三支柱的重要任务。
针对这类问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副会长、海富通基金总经理任志强提出,要建立企业年金和第三支柱的互通互转机制。比如,对于那些人数少、不便于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中小企业,可以允许企业员工使用企业年金缴费额度,直接选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产品。但这需要在个人养老金的税率和系统、平台等方面建立起协调机制,便于个人养老金的转移和选择。
“当前应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二、三支柱发展。包括推动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的融合与协调发展,打通二、三支柱的资金流动渠道等方面措施。”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管局原局长唐霁松认为,可以考虑将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产品纳入第三支柱投资范围。一是以受托人为牵引可以有效解决产品选择问题;二是因历史业绩稳健有效提升了产品供给质量;三是因管理运作规范可以有效保障参保人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