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1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解读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共5章83条,具体包括总则、基本业务规则、特别业务规则、监督管理和附则。重点规范内容包括:

一是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

二是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

三是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

四是全流程规范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

五是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

六是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

一、《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修订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业务作为保险销售与服务的一种新形态,深刻影响了保险业态和保险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给行业和监管带来了挑战。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银保监会修订颁布《办法》。

《办法》修订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注意把握以下工作原则:一是问题导向,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防风险措施;二是统筹推进,做到互联网保险制度协调统一;三是服务实践,做到监管制度务实管用,提高可操作性;四是审慎包容,引导新型业态健康合规成长。

《办法》共5章83条,具体包括总则、基本业务规则、特别业务规则、监督管理和附则。重点规范内容包括:一是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二是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三是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四是全流程规范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五是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六是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

二、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定义是什么,《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情况针对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如何衔接适用监管规则

《办法》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和发展规律,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定义,即“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办法》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保险业务,即为互联网保险业务:一是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二是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三是消费者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

三、哪些机构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当满足哪些条件是否需要申请业务许可或进行业务备案

《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办法》所称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办法》所称的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

《办法》规定了保险机构及其自营网络平台应具备的条件,包括网站备案、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等级保护、营销模式、管理体系、制度建设、监管评价等。

四、银行能否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有哪些要求

根据《办法》,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除了要满足《办法》对保险机构的一般要求外,还要满足针对银行的专门要求:一是应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销售;二是应符合银保监会关于电子银行业务经营区域的监管规定;三是不得将互联网保险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五、对于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有哪些要求

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要满足《办法》对保险机构的一般要求。此外,《办法》还针对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强化了以下要求:一是要求持牌经营,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应获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二是应有较强的合规管理能力、场景和流量优势、信息技术实力等;三是应实现业务独立运营,与主营业务实现业务隔离和风险隔离;四是不得将互联网保险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售后服务快速反应机制。

THE END
1....02:18:00?事关互联网财险,金融监管总局发文!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有关条件,且上季度末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满足前款要求的指标。《通知》提出,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相关中介业务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为全国性机构;(二)具有三年以上财产保险业务经营经验;(三)销售管理、保单管理...http://www.hscoc.cn/index.php/question706461.html
2.企业中高层时事解读课2020第22期(总期22期)在线培训课程据悉,为适应银行保险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及统一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近日,银保监会发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下称《程序规定》)。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现行许可程序类规章《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存在程序标...https://www.zzqyj.net/?list_89/1226.html
3.《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公布,明年2月1日起施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12月14日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3号)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已于2020年9月1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11次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 郭树清 2020年12月7日 原标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3号)...https://wap.xinmin.cn/content/31863789.html
4....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明起施行CCTV节目官网CCTV[新闻直播间]银保监会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明起施行2021-01-31 11:57:35 [新闻直播间]国家统计局 2020年我国文化企业营收增速由负转正2021-01-31 11:55:35 [新闻直播间]中国进出口银行 2020年累计投放制造业贷款超一万亿元2021-01-31 11:55:35 [新闻直播间]青藏高原科考 祁连山野生动物DNA分析首获...https://tv.cctv.com/2021/01/31/VIDE6qFTZoRcZkXO298680aa210131.shtml
1.《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第13号文件内容* 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内容应与( )保持一致,不得误导性解读监管政策,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商业宣传。 条款 广告内容 保险合同条款 * 保险公司通过自营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通过自有( )直接收取投保人交付的保费。 个人账户 保费收入专用账户 公司账户 * 互联网保险营销宣...https://www.wjx.cn/vj/mOwXHRN.aspx
2.2021年度保险行业监管处罚洞察1)《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2020年12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3号 ) ,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重点规范内容包括:一是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二是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https://www2.deloitte.com/cn/zh/pages/risk/articles/2021-insurance-regulation-insights.html
3.2021保险行业监管发文年度盘点13个精算师《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08号)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二是实施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属管理,三是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 06 保险行业协会就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4557358.html
4.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https://www.fordlawyers.com/perio_view/981
5.财联社保险周报(11月9日)界面新闻中保协等联合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 监管部门开展保险公司综合情景下资产负债管理压力测试 银保监会姜波:互联网保险新规将至 国家医保局印发“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指导意见 上海银保监局:规范融资性保证保险催收业务 建立外部催收机构管理制度 ...https://m.jiemian.com/article/5240827.html
6.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是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保险公司总公司可将合作机构拓展、营销宣传、客户服务、投诉处理等相关业务授权省级分支机构开展。经总公司同意,省级分支机构可将营...https://0797cx.com/zc?article_id=110920&pagenum=10
7.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是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七)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慎重向消费者发送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不得向其发送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 https://www.0797cx.cn/zc?article_id=110920&pagenum=5
8.互联网保险监管管理办法(精选6篇)篇1:互联网保险监管管理办法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防范经营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fr67tmu7.html
9.网上买保险便捷又保险(政策解读)财经《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月1日起施行—— 记者 屈信明 拿起手机,动动手指,刚工作不久的北京市朝阳区居民丁女士在朋友推荐下买了一款重疾险。“现在不少朋友都在线上买保险,方便。”她说。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发展,消费者投保越来越便捷。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测算,2020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累计实现...https://www.workercn.cn/34179/202101/31/210131130958303.shtml
10.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总结(通用15篇)积极推进DRGs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2年1月我县33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启动DRGs医保支付,2022年4月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面自查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21家定点医药机构主动退回自查自纠违规支付金额539582.21元。https://www.ruiwen.com/zongjie/6553497.html
11.互联网保险新规明年2月正式施行机构称准备就绪财报网经过前两轮征求意见,12月14日,涉及千亿保费市场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办法》共5章83条,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实施后,将直接利好于保险公司、中介、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及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对不具备资质的机构负面影响最大。或...https://m.3news.cn/yaowen/2020/1214/483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