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信用保险怎么在融资领域发展和创新,其始终没有脱离一个纽带或核心——贸易/交易。也就是说,信用保险承保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底层的交易或贸易作为基础和必要条件。所谓底层交易是指以买卖合同为基础的应收账款或者应付账款,而不是去承保所谓的企业发债,或者流动资金贷款等没有购销合同的单纯债务。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区别
信用保险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
发挥重要作用
基于信用保险的本质和特性,其对解决中小微企业因为缺少抵押物和不具备被担保条件而得不到融资理应发挥重要作用。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银行(外资的)和保理公司(大部分是外资的,也有国内的)在广泛应用信用保险来支持融资。
再谈信用保险对于实体经济的支持。信用保险的原始名字叫“贸易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最初开始于19世纪末,大规模发展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的西欧,主要是为了通过赊销扩大出口,占领国际市场。所以,信用保险的起源就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贸易而开始的。如今,信用保险依然是支持贸易、扩大销售的最主要风险管理工具之一。伴随着发展,信用保险也由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延展到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不管信用保险怎么在融资领域发展和创新,其始终没有脱离一个纽带或核心——贸易/交易。也就是说,信用保险承保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底层的交易或贸易作为基础和必要条件。所谓底层交易是指以买卖合同为基础的应收账款或者应付账款,而不是去承保所谓的企业发债,或者流动资金贷款等没有购销合同的单纯债务。另外,保险公司对于信用保险下承保的融资,会要求资金流转闭环操作以及对应付账款受托指定支付。这样,一方面支持了企业的实际业务融资需求;另一方面也防止了企业对融资的滥用和挪用。
信用保险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建议
笔者作为一个信用保险市场的“老兵”,从2002年开始在美国加入信用保险行业,并于2005年回国继续从事信用保险工作至今。通过对各个保险公司的信用保险产品进行分析、比较和研究,我们认为,把信用保险这一能支持实体经济、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有力工具加以限制,属于误判。我们深刻理解监管部门对于防范风险的初衷,因此建议如下:
第一,对于保险支持下的融资,区分有没有贸易/交易背景;对于有贸易/交易背景的可以完全支持,这也是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而对于没有贸易/交易背景的可以严格限制。
第二,无论是保险还是融资,其实最核心的是如何控制风险。我们完全支持监管机构提出的穿透式风控来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如何穿透?上面已经提到区分有无贸易/交易背景。那么对于有贸易/交易背景的风控,需要重点控制贸易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资金的使用是否真正用于贸易/交易,而不被挪用;我们了解到,市场上已经有非常完善和有效的风控体系可以推广,而且创新的风控模式结合了大数据和区块链的理念和技术。
第三,鼓励国际上有经验和技术的再保险公司参与到风险分担中,提供再保险支持:一方面可以利用外资保险公司的经验和技术来审核和防范风险,并通过与中资保险公司的合作来提升中资保险公司的技术能力,储备人才和经验;另外一方面,又可以让这些公司承担风险,不再将风险都留在中资保险公司来承担。
第四,引入国际上成熟的和优质的信用保险产品,解决现实国内信用保险产品单一的问题,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第五,组织国内外的业内专家,尤其是有实务经验的专家进行研讨,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出台政策的潜在利弊进行分析,确保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