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温州市昕宏箱包有限公司智能宠物便携舱及拉杆箱生产线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智能宠物便携舱及拉杆箱生产线制造项目
平阳县平阳经济开发区水头组团宠物小镇M-18、M-19地块、兴安路1号
温州市昕宏箱包有限公司
新增年产100万个智能宠物便携舱、120万个拉杆箱,原已审批的年产80万个拉杆箱的生产规模不变,则总体产能达到年产100万个智能宠物便携舱、200万个拉杆箱
2023年4月17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昕宏箱包有限公司智能宠物便携舱及拉杆箱生产线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废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再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1、挤出废气:挤出工位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引至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破碎粉尘: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3、食堂油烟经收集并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4、吸塑废气、上胶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塑料边角料均经干法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废布料、废线头、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包装桶、废活性炭需要妥善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