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它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般来说,投保了这个险种,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转加给保险公司。
商业车险的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除全车盗抢保险的全车损失绝对免赔率为20%外,其余三项主险的免赔率按责任划分,次责5%、同责10%、主责15%、全责20%。
比如车主全责,修对方车需1000元,免赔率20%,保险公司只付800元,买了不计免赔则200元也由保险公司支付。
但不计免赔险也不是都赔。加扣免赔率,如汽车多次出险、非约定驾驶员出险、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等情况增加的免赔率,不计免赔险无用。
附加险之间不能相互作用,不计免赔险对盗抢险、自燃险等附加险的免赔率无效。找不到第三者事故,通常有30%或50%的单独绝对免赔率,不计免赔险不管。
事故责任难确定时,有些保险公司会给30%的单独免赔率,不计免赔险也不承担。
另外,对于500元以下的小额车损,有些车险产品设有绝对免赔额,通常不作理赔。
车险改革后,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司机乘客险各自的不计免赔分别并入了各自当中,不再作为单独的附加险种。在各险种有一个绝对免赔率可选择,如选0或不投保,保险公司全赔;选5%、10%、15%、20%等,保险公司只赔免赔率之外的。
不过,有些时候即使投了不计免赔也不生效。比如应由第三方赔偿却找不到第三方,像车被撞对方逃逸或车被恶意划伤找不到划车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如双方协商后未保留现场证据。频繁出险,保险公司为规避风险可能让投保人承担部分损失。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事故发生在约定区域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