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纺企业是劳动密集性企业,也存在很多易燃物资,是防范火灾的重点企业,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直接造成财产损失,还容易导致人身伤害事故,因此,棉纺企业的防火和财产保险非常重要。
一、棉纺企业的特点
1.1规模较大,投资较多
一般棉纺企业的规模都在3-10万锭,常规情况下一个车间都是在万锭以上,不少企业有数十万锭,投资额从几千万至数十个亿,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巨大。
1.2生产流程长,车间多,机台多
棉纺企业一般由清、梳、并、精梳、粗纱、细纱、后加工等多个工序组成。除清梳可形成联合生产外,一般为多机台生产,形成前纺、细纱、后加工等多个车间,用人多,管理复杂,火灾的防范难度较大。
1.3纺纱原料和制品均属于易燃材料
纺纱原料有棉、麻、毛和化纤等,化纤还有常规纤维、新型再生纤维素纤维、差别化纤维、功能性纤维、高性能纤维等之分,除功能性阻燃纤维、部分高性能纤维外,一般都是易燃材料,很容易着火形成火灾。
1.4设有空调、输棉管道,火灾易扩散
工厂设有很多空调管道,很多机台上装配有输棉、吸落棉、吸尘杂管道和压缩空气管道,空气流动性较大,机台之间容易产生相互影响,一旦发生火警就很容易扩大成为火灾。
二、棉纺企业形成火灾的主要原因
2.1明火引燃
棉纺企业常见的明火火源有电焊、气焊、喷灯、电炉等,甚至有些员工还会在厂区吸烟等,如果这些火源使用、管理不当,很容易引燃原料等易燃物品而形成火灾,近年来电焊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的比例在增大。
2.2电气短路着火
2.3机器轧刹、缠绕,轴承缺油不断摩擦导致发热起火
纺织企业的很多设备运行速度较快,机件之间的间隙很小,如果出现机器轧刹、轴承缺油等问题。都会摩擦发热甚至碰击出火星会引起原料燃烧。纤维缠绕在皮辊、罗拉等回转零件上,摩擦不断加剧,传动阻力随之增大,温度升高,也容易引起纤维或电动机起火。
2.4机器打击、碰撞引起火灾着火
棉纺企业的机械部件(如打手)撞击金属物和石块,引起火星导致引燃原料的频率也较高。
2.5雷击起火打雷时
2.6电气接触不良形成火星着火
常见的有车载自动小机落沙的轨道移动电极接触不良,形成火星使挥引燃飞花而形成火灾等。
2.7静电起火
纤维、尘埃在空气中聚集引起的高压静电会产生火患,常发生在尘埃集中的车间、滤尘室、使用高阻抗原料(如麻类、合成纤维)的车间、湿度过低的场所等。
2.8人为纵火
员工因对企业的管理人员、管理方式等产生不满情绪,采取纵火的方式进行泄愤,也是导致火灾的常见原因。
三、火灾的防治
棉纺企业防治火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有关防火法令、法规和制度,企业应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制度和规定,并落实各级各部门的防火责任制。明确厂部、车间、部门等的一把手为防火第一责任人。棉纺企业应建立防火快速反应机制,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理念,达到防火与灭火并重,消除隐患、消灭火灾,减少财产、损失。在防止火灾方面,棉纺企业应重点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3.1厂房建筑及机台排列方面
棉纺企业的厂房、仓库和其它重要场所,不能采用砖木结构和临时简易房屋,推荐在屋顶上安装火警喷淋装置。
棉纺企业车间及设备间需要隔断的,要采用防火材料,不能采用木材、一般合成材料或塑料。
车间应有两条以上符合要求的主通道和出入口。楼房应有两台以上的电梯,并设置消防安全通道。机台旁边不得乱堆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的畅通和安全。
3.2落实消防组织措施
大中型企业可组织专职或准专职的消防队,经过教育培训上岗,并做到24小时值班,配置车辆和必要的消防水龙头、水枪、灭火器等防火器材,保证防火水源畅通、有效。
3.3建立快速火灾报警机制
3.4车间及重要部门应配置灭火器材
生产车间、仓库、要害部门(如皮辊间、试验室、棉检室、空调室、配电室、冷风房、储棉室、回花间等)应配置合适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储水桶、黄沙桶等。
3.5严格控制车间明火的使用
棉纺企业的车间里严禁吸烟,不得带入明火。如因特殊原因必须使用明火(如电焊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要派专人监督、看管。
3.6常用灭火器
3.6.1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以高压气瓶中的二氧化碳气体作为灭火剂,灭火后不留痕迹。宜用于贵重设备、仪器、档案资料、计算机及低压电器和油类的灭火。注意手指不宜触及喇叭口,以防冻伤。
3.6.2泡沫灭火器
适宜扑救油类、香蕉水等易燃物品的火情,不能扑救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也不能扑灭停电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
3.6.3四氯化碳灭火器
适宜扑救十千伏以下的电气火灾,小范围汽油发生的火灾。避免扑灭钾、钠、镁等化学物质的火灾。
3.6.4干粉灭火器
适宜扑救油类可燃气体、电气设备和遇水燃烧物的火灾。
3.6.5清水灭火器
主要作用是喷水冷却,只能扑救一般固体(如竹木、纺织品等)的火灾,不能扑液体及电器火灾。
3.7建立危险品仓库,强化管理
棉纺企业里的酒精、汽油、润滑油脂、香蕉水、各种胶水等易燃易爆化学品,应储藏在专设的危险品仓库里,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8开清棉生产线配置防火安全装置
开清棉生产机械是棉纺企业最易产生火警的设备,应设置安装桥式吸铁器,重物(异物)分离器、火星探测器(如红外传感器)等防火装置。
3.9制定各机台火患处理规程,防止火焰蔓延
(1)一般发生火灾必须先行切断电源,将周围的易燃物品移开。
(2)火患扑灭后,必须检查遗火,防止死灰复燃。
(3)细纱机着火,如火势较大,应拉断粗纱,必要时搬去粗纱,并移去近火处的杂物与易燃物品。车尾处着火,不能拆开吸棉箱,以免火苗吸入总管。
(4)如火苗已吸入吸棉总风道,则应立即关停风机。
(5)小面积着火,可用滑石粉或浸水沙袋灭火。
(6)如果细纱锭带缠绕在滚筒或滚盘上,必须立即关车清除,防止摩擦起火。
(7)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电气设备起火。
3.10做好车间和机台清洁工作,防止飞花积聚
做好车间、机台及周围环境的清整洁工作,减少飞花和油污,防止尘埃积聚。
3.11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
做好各机台的日常保养工作,防止锭子、轴承缺油、轧刹和发热,减少纤维纱条的缠绕。电气设备应进行周期性检查,防止发热、老化和超期使用及超负荷运转,保证电流保护器的正常使用。
四、火灾的财产保险
棉纺企业因资产大,容易产生火灾,其中原料和产品更容易造成损失。原料占成本比例高达40-70%左右,占流动资金的比重也较大。因此多数企业参加财产保险,与保险业关系密切。保险业是棉纺企业生存的保证和后盾,是资产的支柱、依靠和保证。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棉纺企业参加保险必须熟悉有关保险知识,同样保险业也要了解棉纺企业的基本特点,以做到标的明确、理赔合理,并监督棉纺企业防止火灾,减少财产损失。
五、财产保险的理赔
5.1财产保险的标的
财产保险的标的应包括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存货三项内容,棉纺企业的存货包括原料、半制品、在制品、成品(包括库存产品),其卷装形式有纤维包、棉卷、棉条、粗纱、管纱、筒纱(线),绞纱(线)、小包纱和大包纱等多种形态。
5.2财产保险理赔金额的计算
财产保险理赔金额=(核定损失金额-残值)×投保比例×(1-免赔率)
由此可见,理赔金额除核审投保比例和免赔率外,棉纺企业应重点核定损失金额和残值价值。
房屋建筑、机器设备损失金额的计算公式:
损失金额=重置价估值×(1-折旧率)×(1-免赔率)
5.3房屋建筑损失核定
棉纺企业多数使用钢筋水泥结构或全钢结构,一般火灾不会全部烧毁。因此需要按实事求是的精神制定核损表。表中需有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核损总金额,并考虑管理费、税金等,综合估算重置值。
5.4机器设备的损失核定
机械设备的损失包括生产主机、辅机、空调设备、电缆、电线、电气设备,生产容器,仪器仪表,运输车辆等方面的损失。重置价值需按现行设备价格计算。
棉纺机器过火严重时,可使机器散架、变形,甚至熔毁,使残值为零,但如仅是一般性过火的机器,机面没有开裂,仅局部变形或有水淋锈斑等,可变换部件进行修复,则有一定的残值,处理时可分别估算残值再合并计算总残值,必要时需请棉纺专业人员参与核定。
5.5存货损失的核定
棉纺企业的存货泛指原料(纤维)、半制品和成品,以及生产车间储存的产品、库存的原料和产品等,包括纱线、粗纱、棉条、棉卷、回花和再用棉等。由于不同纤维的原料、不同的线密度和不同的纱线品种,价格差异很大,某些差别化纤维、功能性纤维比一般常规化纤价格要高出很多,具有特殊高性能的纤维比普通纤维价值要高出许多,半制品不是商品,其价格不能与纤维和成品价格等同,此外过火的不同也造成残值的差别。因理赔计算比较复杂。为此提出下列理赔的原则供参考:
5.5.1按过火损耗程度确定赔偿率
一般如下:
(1)过火严重烧毁,已无使用价值的,应全赔。
(2)高温烘烤变色变质,尚有使用价值的,赔50%以上。
(3)严重淋水浸泡,经及时烘晒,有使用价值的,赔30-40%
(4)烟火污染,有使用价值的,20-30%。
(5)一般性受潮,有使用价值,赔15-20%。
(6)混入受火纤维、水渍纤维、污染纤维中的正常纤维及制品应拣出酌情处理,以减少损失。
5.5.2制品储备量的估算
车间制品的储备量,可以按车间正常生产的储备量计算,机上在制品的储备量按设备生产满装的50%进行估算。
5.5.3半制品价格的估算
设:原料(纤维)的价格为A,成品纱线的价格为B,原料-成品的工序数为s。
如原料制品(纱线)共经清、梳、并、粗、细五个工序,则s=5,如果采用了采用精梳工艺,则s=6,如果还经过了制线工艺,则s=7(不经精梳纺制成线则s=6)。
例:当s=7时,则:
(1)棉卷价格=原料价格+(成品价格-原料价格)×1/工艺数。
(2)生条价格=原料价格+(成品价格-原料价格)×2/工艺数。
(3)精梳条价格=原料价格+(成品价格-原料价格)×3/工艺数。
(4)熟条价格=原料价格+(成品价格-原料价格)×4/工艺数。
(5)粗纱价格=原料价格+(成品价格-原料价格)×5/工艺数。
(6)细纱价格=原料价格+(成品价格-原料价格)×6/工艺数。
(7)股线(成品)价格=成品价格。
式中:工艺数=7。
5.5.4成品总损失的核定
成品总损失金额=2×(原料-成品)耗损量×赔偿%×核定单价
式中:损耗量包括原料、棉卷、生条、熟条、精梳条、粗纱、细纱总的耗损量(包括储备量、机上存量及库存量)。
计算时应专列清单,表明制品名称、规格、等级(指纤维)、重量、单价、损耗程度、赔偿%等。
六、结语
(1)棉纺厂火灾频率较高,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防治,综合治理的理念,落实各项防火对策和措施,防止再发生。
(2)棉纺厂要重视财产保险,制定合格的保险标的和投保比例。
(3)棉纺厂保险理赔涉及的重置价格计算、残值的估算、厂房设备的折旧、免赔率、存货损失的核定等因素,必须科学分析,深入现场、实事求是,并要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