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20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发生火灾,在燃烧了近6个小时后,大火被扑灭。2月10日白天可见整幢大楼已面目全非。
事出违法燃放烟花
北京市消防局2月10日上午通报,该起火灾系业主单位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造成。
据北京市消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骆原介绍,2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雇用湖南某烟花公司,擅自在失火大楼西南角空地燃放了数百枚礼花弹,但这些礼花弹属于A类烟花,燃放必须经过北京市政府批准。整个燃放经过有4台摄像机进行跟踪拍摄。目前,燃放人员和礼花弹箱体已经被警方监控并取证,首先失火部位还在调查中。
令人心痛惋惜的是,未满30岁的消防队员张建勇,在当晚救火过程中因公殉职。
保险理赔费思量
从北京市消防局公布的事故原因看,这已经不属于一起意外事故。
业内人士指出,从目前的事故原因看,最终如何理赔要看工程险保单的约定,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承包商的话,保险公司就应该赔给承包商,承包商只是要承担一个管理不严的责任,但与火灾的发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由于此次事故的责任方在于业主,而这栋楼最终也是属于业主,因此,按照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来讲,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都是承包商,在实施理陪之后,保险公司是可以向业主追偿的。”陈继杰说。
他指出,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都是业主,那么这就属于业主的故意行为,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即业主明知道这种行为会产生危害的后果,等于是放任或主动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他认为,即便没有保险,业主在没有交工的情况下,以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这样的损失,业主也是要赔偿承包商。
“工地连抽烟都不允许,更别说放礼花弹了!”陈继杰介绍说,如此大的工程发生这样的火灾,也许我们所能看到的直接损失可以通过算账得出,但像工期延误等一些间接损失恐怕很难估量,其间接损失要远远大于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