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2.2某建筑工程队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导致建筑物塌陷,则造成损失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是(C)。A物质风险因素B心理风险因素C道德风险因素D思想风险因素
例题2.3某房东外出时忘记锁门,结果小偷进屋、家具被偷。则风险因素是(C)。A、小偷进屋B、家具被偷C、外出时忘记锁门D、房东外出
例题2.4上题中,风险因素属于(B)。A、物质风险因素B、心理风险因素C、道德风险因素D、思想风险因素
例题2.5对于损失概率低、损失程度大的风险应该采用(A)的风险管理方法。A、保险B、自留风险C、避免风险D、减少风险
例题2.6对于损失概率低、损失程度小的风险应该采用(B)的风险管理方法。A、保险B、自留风险C、避免风险D、减少风险
例题2.7对于损失概率高、损失程度大的风险应该采用(C)的风险管理方法。A、保险B、自留风险C、避免风险D、减少风险
例题2.8对于损失概率高、损失程度小的风险应该采用(D)的风险管理方法。A、保险B、自留风险C、避免风险D、减少风险
例题3.1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最早出现在(A)A、罗地安海商法B、罗马法典C、“佟蒂法”D、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
例题3.2(B)在1693年编制了第一张生命表,提供了寿险计算的依据。A、巴蓬B、哈雷C、辛普森D、陶德森
例题3.3(D)依照年龄等计算保费,提出了“均衡保险费”理论,促进了人身保险的发展。A、爱德华.劳埃德B、哈雷C、辛普森D、陶德森
例题3.4牙医巴蓬的贡献在于(C)A、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火灾保险公司B、编制了第一张生命表C、提出差别费率D、提出了均衡保费理论
例题3.5关于劳合社的表述正确的是:(ABCDE)A、劳合社不是一个保险公司,而是一个社团。B、劳合社是一个保险市场。C、劳合社的成员是自然人。D、劳合社本身不经营承保业务,只向其成员提供交易场所。E、投保人在投保时不能和承保辛迪加直接见面。
例题3.21996年上海郊县有一农村妇女因患高血压休息在家,8月份投保金额为20万元,期限20年的人寿保险。投保时隐瞒了病情。1997年2月该妇女高血压病情发作,不幸去世。被保险人的丈夫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是否履行给付责任?
保险公司不用履行给付责任,因为投保人违反了城信原则的告知原则。
例题3.3王某拥有100万元的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60万元。在保险期间王某家中失火,当家庭财产损失10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10万元。
第一损失赔偿,根据较小值赔偿。
例题3.4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240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价值为4000万,若发生全部损失,赔偿多少?若发生部分损失3000万,赔偿多少?
企业财产保险按照比例计算方式,损失*保险/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例题3.5某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在保险期间王某家中失火,当:绝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2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绝对免赔率为5%,损失8万时赔偿多少?相对免赔率5%,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绝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2万元时保险公司不赔偿,绝对免赔率为5%,损失8万时赔偿3万,相对免赔率5%,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8万,因为绝对免赔率只对超出部分赔偿,相对免赔率超出的话全额赔偿。
例题3.6小学生张某,男,11岁。19XX年初参加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当年10月5日张某在家附近的一幢住宅楼施工工地玩耍,被突然从楼上掉下的一块木板砸在头上,当即气绝身亡。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先给付张某的死亡保险金,然后向造成这起事故的施工单位索要与此等额的赔偿金。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这种说法是错的,代位求偿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因此双方都要赔。
例题3.7一居民向保险公司投保价值14元的住宅。住宅在保险期内被卡车撞毁,居民逐向保险公司索赔。后者按保险赔偿10万元后,行使代位求偿权从肇事车主那儿追得10万元。问追回的10万元归谁?居民还能否向车主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若获得车主赔偿,又该归谁?为什么?
适用代位求偿权,追回的10万元归保险公司所有,居民还可向车主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获得车主赔偿归居民所有。
例题4.7某居民投保家庭财产险,由于他妻子的过失造成火灾而损坏了财产,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赔偿以后能否向其妻子进行追偿?
保险公司赔偿,赔偿后不能向其妻子进行追偿,代位求偿权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如因被保险人家庭成员过失造成的损失不予追偿。
例题3.8某业主将其所有的一幢价值60万元的房子同时向甲、乙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以年起的火灾保险,甲公司保险金额为50万,乙公司保险金额为30万。假定在此保险有效期内,房子发生火灾损失40万,则甲乙两家保险公司应如何分摊赔偿责任?
甲公司:25万40*50/(50+30)乙公司:15万40*30/(50+30)
案例:李某为自己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天,李某骑车被汽车撞倒,造成伤残病住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李某因急性心肌梗塞而死亡。由于意外伤害与袭击梗塞没有内在联系,心肌梗塞并非意外伤害的结果,故属于新介入的独立原因,为近因,属于疾病范围,不包括在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因此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死亡不负责任。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李某死亡不是因为车祸,而是因为疾病原因。
案例讨论:1.某孕妇在临产时出现难产,于是其丈夫李某、已出嫁的妹妹王某护送到医院生产。碰巧该医院为某保险公司代理“母婴安康保险”,忙乱之中的李某掏钱请王某到代理点投保。因此,王某购买了一份以其姐为被保险人、自己为投保人和受益人的保险合同。后孕妇因难产死亡,保险公司以投保人不具有保险利益而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请针对这一案件回答以下问题。(1)王某(投保人)对其姐(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我国法律规定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保险利益?(2)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给付保险金?为什么?
王某对其姐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有领养关系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不应给付保险金,保险以死亡为给付条件,必须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才能设定受益人。
2.A银行向B企业发放抵押贷款50万元,抵押品为价值100万元的机器设备。然后,银行以机器为保险标的投保火险一年,保单有效期为1998年1月一日至该年12月31日。银行于1998年3月1日收回抵押贷款20万元。后此机器与1998年10月1日全部毁于大火。问:(1)银行在投保时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所少保险金额?为什么?(2)若银行足额投保,则发生火灾是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多少?为什么?
(1)50万,保险利益为50万。(2)30万,保险利益降到30万。
3.租户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租户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租户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租户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问(1)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如果租户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1)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已经退租说明对房屋不再具有保险利益。(2)将保单转给房东存在2种情况,A如私下转让,保险公司不负责;B如转让通知保险公司,则应负责。
5.某宾馆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能做到全天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宾馆与某日被盗,经调查,改日值班人员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仅10分钟。问保险公司是否能借此拒绝赔偿?为什么?
可以拒绝,违反了诚信原则中的保证。
6.何某(男)与林某(女)自小青梅竹马,成年后情深意笃,但由于两家有矛盾,双方家长均坚决反对这门亲事。1994年4月,何、林二人双双南下广东某市打工,为相互照应及生活方便,两人租用民房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年后生育一女孩。1997年4月,一保险营销员到何某工作单位推销人寿保险,何某以自己为投保人给自己和林某各买了一份人寿保险,死亡保额均为十万元,受益人为双方所生女孩。其时,林某因出差在外并不知情。不久后,林某因车祸意外死亡。何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拒赔。何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问:(1)本案中何某对林某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是否有效?(2)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不具有保险利益,因为与何某不是配偶关系,再则林某也不知情,因为不具有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合同无效。(2)不承担保险金的责任。
7.某货轮装有冷冻食品一批以及大豆1000吨。货主对这些货物均投保了一切险并附加战争险和罢工险。货抵目的地后,大豆刚卸至码头便遇上当地工人罢工。在工人与政府的武装冲突中,该批大豆有的散落地面,有的被当作掩体,损失近半。另外,货轮因没有储备足够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造成冷冻食品变质。对这些因罢工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保险公司应对大豆的损失进行赔偿,对冷冻食品变质不负责任,因为冷冻食品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
8.商人A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与卖方交易采取的是离岸价格。按该价格条件,应由买方投保。于是A以这批尚未运抵取得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问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
愿意承保。
9.商人B要出口一批货物到某国,与买方交易采取的是到岸价格。按该价格条件,应由卖方投保。于是B以这批货物为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货物装船后,B将货物的提单交给买方并随之转让保单。后在运输途中遇风浪,船舶沉没,货物灭失。问保险公司是否承保货损的赔偿?是赔给买方还是卖方?
具有保险利益,赔个买方。
例题4.1一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保险,保费由企业支付。职工张一指定妻子刘二为受益人,半年后张一与妻子刘二离婚,谁知离婚次日张一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2万元保险金,企业以张一生前欠单位借款留下一半,另一半则以刘二已与张一离婚为由交给张一父母。此企业如此处理是否正确?保险金按理应当给谁?为什么?
企业如此处理不正确,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应归受益人所有,如在离婚后更改受益人则父母可享有。
例题4.2居民甲不慎煤气中毒死亡,他在生前投保了管道煤气保险。甲因父母病故,妻子与他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他处,逐指定自己的妹妹为受益人。但甲的妹妹在甲中毒死亡之前半月病故,问保险公司应如何给付保险金,为什么?
受益人先死亡,保险金作为遗产来处理,甲某的妻子和儿子都有遗产继承权。
例题4.3某工厂1996年1月1日以来一直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险,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该厂提出了续保的要求。1997年1月7日,该厂向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王某递交了财产保险投保单,投保了85万元的财产保险。王某接到该厂的投保单并足额收取了保险费。但由于种种原因,王某未及时将该保单和保险费交到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也没有向该厂签发保单。在出险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在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赔偿,可对代理人进行处罚,保险人有权追究代理人责任。
例题4.3原告王某的丈夫陈某于2000年6月份到某机床厂喷漆车间工作。同年11月8日,该厂为陈某等人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金额为6万元人民币的人身平安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陈某本人。同月15日,该厂以本厂关于职工参加保险的规定为依据,在未取得被保险人陈某的同意下,向保险公司申请,要求将陈某保险单上的受益人变更为本厂法人代表,即第三者刘某,并确认刘某为保单受益人。保险公司于11月15日做出保险合同的批单,同意将投保人陈某变更为刘某,并确定刘某为该报单受益人。2001年1月6日,该厂发生火灾事故,陈某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001年1月19日,刘某从保险公司取走陈某的人身平安保险金6万元,此比保险金一直没给王某。2001年3月15日,王某项人民法完提起诉讼,问法院如何判理?
保险金应该归原来的受益人,变更受益人的做法是无效的,要经过被保险人同意才行。例题4.4楚某由两个儿子,楚A已婚,楚B因残疾一直未婚。1996年11月10日,楚A从保险公司了解到可以为自己的父母办理人寿保险,遂于楚某商量,除某考虑到楚B在自己死后难以维持生计,就指定楚B为受益人。次日楚A到保险公司为其父办理了人寿保险,期限为5年,楚某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1万元。1998年5月楚某因病住院,楚A未经楚某同意将保险单交给邻居姜某做质押,借款0.5万元。1998年7月楚某医治无效死亡。姜某找楚A要求归还借款,后者不还。将某遂到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1万元。保险公司经审查认为:姜某不是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同时,通知楚B,要求楚B持保险单前来公司领取保险金。楚B向姜某索要保险单,将某以保险单为质押物为由拒绝返还。楚B向法院起诉,要求姜某归还保险单,将某要求归还借款之后归还保险单。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楚A参加诉讼。楚A提出:1万元保险金为遗产,他有合法继承权,应继承一半份额。请问:本案应如何审理?
楚A提出的继承一半的要求不合理,因为受益人后于被保人死亡,不能作为遗产处理,1万元归楚B所有,姜某应将保险单还给楚B,由楚B领取保险金。以死亡作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单,质押的话必须经过被保人同意。
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保险合同是从6月1日开始的,人身保险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只有在投缴了保险金后才能生效。
例题4.6张某和父亲带着女儿出去旅游,不幸遭遇车祸,三人全部罹难。张某的妻子闻讯后因被上过度不久也撒手人寰。张某生前为父亲、自己和女儿购买了人身保险,金额分别为6万、6万、4万。除张女的保单上明确写明受益人是其父其母之外,其余两份保单均未指定受益人。但张女的保单上没有注明保险金的分配方式。张某的母亲和岳父料理万丧事之后开始处理保险金事宜,问如何分配?
首先确定的死亡顺序是:张父、张某、张女、张妻张父死后的6万元张母得3万,张某得3万,张某的3万为夫妻共同财产各得1.5万;张某死后的7.5万张母得2.5万,张妻得2.5万,张女得2.5万;张女死后的6.5万全部归张妻所有;张妻死后的10.5万全部归张某的岳父;因此张某的岳父得10.5万,张母得5.5万。
保单失效,责任在客户,出现变更情况应通知保险公司。
例题4.81998年2月,吴某的父亲为吴某的母亲投保了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2万元,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是吴某。2002年3月,吴某与妻子蔡某决定协议离婚,两岁的女儿归妻子抚养。在家庭财产处理问题上,二人经多次协商,吴某同意将保单中的受益权转让给蔡某。由于吴某担心父母想不通,就私下向保险公司提交了书面的受益权转让申请书,申请将保险单的受益人变更为蔡某,以便将来把保险金给付蔡某。保险公司在吴某的再三请求下,在原保险单上更改了受益人。问此转让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转让行为无效,没有经过被投保人同意。
例题4.92000年8月12日,陈艳丽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期限一年,陈艳丽指定自己七岁的女儿王小婷为受益人。保险公司随之签发了保险单。2001年7月17日,陈艳丽带着女儿去海南旅游,不料在途中发生严重车祸,母女两人双双遇难。事故发生后,陈艳丽的丈夫王某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收到索赔报告后,经核查给付王某保险金10万元。陈艳丽的父亲陈父得知这一消息后,向女婿王某提出要一起继承这10万元的保险金,不料遭到王某拒绝。王某认为这笔保险金不是妻子陈艳丽的遗产,而是女儿王小婷的遗产,应由他一个人继承。问本案如何处理?
配偶、父母、子女都为继承人,本案判定母亲先死亡,王某享有继承权。
例题4.10某保险公司的保户王某在驾驶摩托车外出办事时,与一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身受重伤的王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交管部门的调解,肇事司机承担了相应的损害赔偿。由于王某生前曾购买过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其妻和其父母则因为保险赔付金的分配,双方发生了争执。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赔偿了2.6万元人身保险金及3200元财产保险金。当年王某投保人身保险时,指定的受益人为妻子范某,因此范某认为这2.6万元归她个人所有,而王某父母认为这笔钱是儿子用命换来的,和3200元一样都是儿子的遗产,做父母的享有继承权,应当和范某平分这部分钱。问本案如何处理?
2.6万元应归受益人所有;3200元应作为遗产平均分配。
例题5.1李勇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为2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室内财产遭受损失,室内财产当时的实际价值22万元,重置价值25万元。当室内保险财产遭受全损和部分损失15万元时,保险公司应分别赔付的金额是(A)。A.20万元和15万元B.22万元和14.5万元C.20万元和12万元D.22万元和15万元
例题5.2某房东将其所有的房屋投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后发生火灾,若:(1)该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12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多少?为什么?(2)该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10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多少?为什么?(3)该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8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多少?为什么?
按照比例计算方式赔偿:(1)该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12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50万;(2)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10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60万;(3)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8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60万。
例题5.31995年10月8日,某夜总会与财产保险公司签订财险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该夜总会没有续保。保险公司多次找到经理曾某洽谈续保事宜。直至1996年11月15日晚,保险业务员杨某终于说服曾某填了投保单,但因夜总会手头无现今暂不能支付10万元的保费。在未实际收到保费的情况下,杨某当场开了10万元的收据并盖章签字表示信任。16号清晨,夜总会因电路问题发生火灾,但保险公司没有人员前来勘查。曾某闻讯后,迅速将10万元通过银行拨到保险公司账户上,然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请对本案作出评析。
财产合同是诺承合同,保险费的缴纳不是必要条件,本案已形成诺承合同,属于一种保险凭证,也具有法律效应,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例题5.41998年上半年,某新华书店发生水患,数千册图书遭水浸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该新华书店1997年底曾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综合险,事后即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现场勘查,发现水患系水管破裂引起,于是以因水管破裂属于除外责任为由而拒绝赔付。新华书店声称保险公司代理人在承保时未向其说明水管破裂属于除外责任,并向法院提出诉讼。问本案如何处理
保险公司未向其说明水管破裂属于除外责任,未做到诚信原则的告知,责任归保险公司。
例题5.5某生产企业于2000年1月1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从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保险金额为100万元。2000年8月19日遭受水灾。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保险人应当如何赔偿(1)如果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为120万元,实际勘查损失为30万元,保险人赔多少?(2)如果出险时的保险价值为10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是30万,保险人赔多少?(3)如果出险时的保险价值为8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是30万元,保险人赔多少?实际遭受损失是80万元,保险人赔多少?
应选用比例方式赔偿:(1)如果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为120万元,实际勘查损失为30万元,保险人赔25万;(2)如果出险时的保险价值为10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是30万,保险人赔30万;(3)如果出险时的保险价值为8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是30万元,保险人赔30万;实际遭受损失是80万元,保险人赔80万。
例题5.6某公司于2002年1月10日将一批精密光学仪器出口产品向保险公司国际业务部投保货物运输险,起运港为深圳,目的港为纽约,保险金额为5000万美元。1月20日货轮在太平洋还与某海岛沉没,后被打捞。试问:(1)如果货物全部损失,而且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40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多少?如果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60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多少?(2)如果货物部分损失,即损失程度为80%,而且,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45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多少?如果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58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多少?
(1)如果货物全部损失,而且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40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5000万;(2)如果货物部分损失,即损失程度为80%,而且,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45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5000万;如果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58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4000万。
例题5.7刘某的车被盗。之前他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不久,市交通部门通知刘某,他被盗的车在某县与他人的轿车相撞。刘某的车翻下山崖,全部报废;他人的轿车被撞坏,司机受伤。这起交通事故系窃贼驾驶技术不良所致,窃贼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受伤司机要求刘某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刘某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问保险公司如何处理?
汽车被窃属于附加盗窃险,如投保则保险公司应理赔;不投保则保险公司不赔偿;第三者责任险则不应赔偿,因为受伤的司机不是投保人。
例题5.8一天,王某驱车在泥泞的山路上。在拐弯处,为了避免和迎面而来的另一辆车碰撞,王某突然急转弯,造成车辆损失3000元。王某之前投保了车损险,问保险公司对这种不是碰撞引起的损失是否赔偿?
应给予赔偿。
例题5.9吴某驾驶的东风牌单轴挂车价值人民币60万,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30万元和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有一天,吴某与蒋某驾驶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蒋某重伤及摩托车毁损,吴某电瓶损坏。蒋某在B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0.2万元。蒋某要求吴某赔偿40万,其中医疗费用26.8万元,护理费用12万元,摩托车损失1.2万元。吴某要求蒋某赔偿电瓶修复费用0.2万元,问AB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我国机动车辆事故处理中,全部责任100%,主要责任70%,同等责任50%,次要责任30%,保险公司根据责任不同确定免赔额。全部责任的免赔率20%,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A保险公司车损:0.2*30/60*70%*(1-15%)第三者责任险:40*70%*(1-15%)=23.8保险公司赔20万;B保险公司:0.2*30%*(1-5%)=0.057
例题5.10新车购置价100000元,投保时实际价值80000元,出险时实际价值75000元。(1)若发生全损,保险金额为100000元、80000元、70000元时,保险公司各应赔偿多少?(2)若发生部分损失,施救费用2000元,实际修理费用15000元,则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又各应赔偿多少?
(1)全部损失以最小保险额赔偿,保险金额为100000元、80000元、70000元时,保险公司各应赔偿75000.75000.70000;(2)部分损失按损失比例赔偿,施救费用2000元,实际修理费用15000元,则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又各应赔偿17000*1.17000*80000/100000.17000*70000/100000。
例题5.11某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保险金额10万元)和向B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20万元)。后由于车主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车车辆财产损失12万元和人身伤害4万元,本车辆财产损失11万元和人身伤害1万元。则:(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1)A保险公司应赔偿10万;(2)B保险公司应赔偿16万,第三者责任险必须承保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5.12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100万元,保险有效期间从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1)该企业于2月12日发生火灾,损失35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2)5月18日因发生地震而造成财产损失2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3)12月18日因下暴雨,仓库进水而造成存货损失7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如果该企业又于12月28日发生火灾,损失10万元,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1)赔35万元;(2)不赔偿,地震属于除外责任;(3)赔偿65万,后面的10万不赔偿,因为合同为旅行终止;如是基本险则只赔偿35万和10万。
例题5.13一外企雇员在驾驶其一辆投了保的汽车的途中,车被狂风刮倒的一棵大树压坏,车灯和驾驶室挡风玻璃砸碎,为此他支出修理费用600元。趁修理汽车的机会,他在更换车灯和挡风玻璃之后又拆换了原已陈旧的化油器和驾驶盘,更换费用700元。请问保险公司应如何赔付?为什么?
保险公司赔偿600元,更换陈旧的化油器和驾驶盘不属于承保范围。
例题5.142000年6月23日,王某将其解放大货车向承德某一支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00年6月24日至2001年6月23日,并叫保费5000余元。2001年3月5日,王某雇佣的司机李某驾驶该车行驶时,与一自行车相撞,造成货车的部分损失和自行车主死亡。保险公司在调查时,发现李某的驾驶证件已过期。问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保险公司不赔偿,因为李某的驾驶证件过期。
例题5.152001年,刘先生开这一辆吉普车,快到家门口时不知道怎么搞得撞到了一位行人。刘先生下车一看,只自己的妻子何女士。何女士受伤住了一个月的医院,花了几万元。妻子住院期间,刘先生想起这辆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保险公司不赔偿,第三者责任险有4类人不赔偿:A保险人;B被保险人;C被保险人家庭成员;D被保险人所允许的司机及家庭成员。
例题5.16一天,丁先生驾驶一辆某公司丰田大霸王,在行驶途中因前一部车突然停住,也采取紧急刹车,虽未造成追尾事故,但做在前排得毕小姐因惯性头部不慎碰到前挡风玻璃,额部青紫,挡风玻璃也裂了缝。该公司原来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问保险公司是否要理赔?
保险公司不赔偿,本案的车损是由于车内人导致的,属于外来原因所导致的车损则要赔偿。
例题7.11997年5月被保险人北京某生物医学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向太平洋保险某分公司告知,其所投保的产品出险。医学工程公司投保产品责任险的产品——人工股骨,植入病人高某体内两年后断裂在体内,现高某请求医学工程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实际支出,只要求依医学工程公司与保险公司的责任险合同赔偿10万元人民币。高某委托代理人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此案。保险公司协助医学工程公司聘请代理人参加了本案诉讼。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指定的医用产品鉴定单位对取出的人工股骨进行鉴定分析,结论是该人工股骨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制定的行业标准,是合格产品。该产品是医用产品,因为每个人的具体生理条件不同,且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产品能够替代人骨终身使用的程度,故该产品出产时并未作使用年限的承诺。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无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原告不服,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结诉。问:1.什么是产品责任保险?2.本案中,保险公司为什么无须承担保险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是指与产品有关的制造商、批发商或零售商等各方对产品因存在缺陷而在被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并造成用户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无须承担保险责任,因为在购买时能确保产品的质量合格,产品不能够完全取代身体内部结构。
例题7.2一个叫麦克的美国人和一家玩具厂商合作,将该厂生产的玩具的半成品运到他的公司,在进行简单加工,然后在外地销售,他因此赚了不少钱。他用小部分的利润为自己的产品投保了责任险。有些朋友说他傻,白白把钱给保险公司。但后来,有个美国小孩将他公司作的熊娃娃的耳朵咬下,吞到嘴里,把孩子馌住了。孩子的父母将他的公司告上法庭。还好保险公司为他进行了赔偿。
属于产品责任保险,可获得赔偿。
属于职业责任保险,可获得赔偿。
2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负责保险金的赔偿,保险公司不可以拒绝赔偿,不受自杀条款所制约。
例题8.21993年10月,A因患肺气无法正常上班,便办理了提前病退手续。1994年4月,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到A所在工厂的宿舍宣传保险。A在得知了有关保险内容后,便要求投保。保险期限15年,每月保费24元,保额5000元,起保日期为1994年4月14日,A在健康询问中填写了“健康”字样。此后,A一直按时缴纳保险费。1997年9月4日,A子携带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到保险公司报案登记,并填写了出险通知书,要求死亡给付。
不进行赔偿,违背了诚信原则的告知。
例题8.31996年3月,王母以王某位被保险人投保某保险公司的终身寿险(含人身意外伤害致死责任),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就在保单上的“受益人”栏填写“法定”二字。1997年王某与赵女士结婚,后来生一男孩。1998年6月王某因遭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公司应付10万元事故保现金。但王母语赵女士为保现金归属问题产生争执,双方各执己见而对簿公堂。原告赵女士认为配偶是法定受益人,应该由保现金分割权。被告王母认为自己时投保人,保费是自己交的,投保时王某未婚,因而投保时的法定受益人是王的父母。
法律中只有法定继承人,没有法定受益人的概念,写法定则没有指定受益人,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人继承。
例题8.41996年12月30日,某中外合资石化公司为每位职工向保险公司投保平安福寿险,每位员工保额为1万元,受益人栏为妻子。1998年5月1日晚上8时,该公司的员工因小事与妻子徐女士争吵、打骂,最后徐女士将丈夫扼死。徐女士新婚才5天,无子女,父母均健在。第二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向公安局自首。现公安局已结案,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徐女士作为受益人该不该领取保险金?
保险法定规定,投保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则丧失受益权,过失行为则仍有受益权,本案徐女士不该领取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
例题8.51997年4月28日,严某为期9岁的女儿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5份少儿保险,受益人为严某。1998年3月22日,严某的妻子携带其女儿从11层办公楼跳楼死亡。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认定刘某及其女儿的死亡性质为自杀。事故发生后,受益人严某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2年内自杀,不能支付保险金。问本案如何处理?
自杀条款只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精神病、未成年人儿童不适用,其女儿属于未成年人,所以保险公司要赔偿。
例题8.6今年2月20日,张先生被蒋某驾驶的运货大卡车撞伤住院治疗,交通部门认定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司机蒋某负主要责任。经协商,蒋某赔偿了张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000元。在事故发生前,张先生已经投保了1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此,张先生咨询,在他获得蒋某的赔偿之后,是否能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1万元的保险金?
第三方经赔偿后如果在条款中没有规定不再给付的话,可以申请继续赔偿。
例题8.71999年某厂职工郑某因其儿子考试不及格而对儿子进行殴打。殴打中,其儿子头部正中一棒当即昏迷不醒,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院判定,郑某行为属于过失引起。郑子,生前有所在学校投保了学生健康平安保险,受益人为郑某。案发后,郑之妻子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给付。问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过失行为,保险金归郑某。
例题8.8刘某和韩某原系夫妻,1999年因感情不合离婚,儿子(现年7岁)归刘某抚养。2000年8月韩某在前夫刘某的劝说下,为本人投保了祥和定期保险,保额30万元,受益人为其子。2001年8月6日,刘某携凶器到韩某住处将其杀害,并纵火焚尸以毁灭罪证,后被捕。由于刘某丧失监护权,在狱中他通过公正方式将监护人改为刘某之母。2001年9月20日,受益人的奶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问保险公司如何处理?
若故意行为则不赔偿,韩某为间接受益人,保险金要赔偿,奶奶具有保管权,受益人还是其子。
例题8.92001年8月15日凌晨,杜某与王、罗等4个同伙在徐州登上开往宿州的1425次列车。4时50分许,旅客霍某发现手机被盗,怀疑杜某等人所为,遂上前索要并发生争执。杜见难以脱身,拿出tcl手机搪塞。由于不是自己的手机,霍某没接受,并抓住他见乘警。杜某推开霍某之后跨出车门,当即坠车身亡。杜某原先曾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问保险公司对他的亲属是否要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