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一、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拥有的各种财产、与其关联的财产附属物(以下统称“保险财产”)因遭受意外事故(以下称“保险事故”),包括雷电、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飓风、暴雪、冰雹、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水灾、火灾、爆炸、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如飞机相撞、火车碰撞等)、倾覆(如船舶沉没、翻覆等)、出轨或隧道坍塌以及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等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3.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4.地震或暴雨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地下管道爆裂及外部物体坠落引起的损失;
5.盗窃或因他人有行为导致保险财产的间接损失;
6.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7.非外力造成的生活用火不慎造成火灾引起的损失;
8.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三、保险价值与赔偿限额
本保险合同所称“保险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在保险金额内,被保险人放弃增保的权利,保险人应按全部保险金额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四、赔偿处理
1.赔偿金额:当被保险人的财产在多个保险公司购买了财产保险时,各家公司会根据各自的承保范围进行赔偿,但赔偿总额不能超过该项财产的保险价值。当被保险人的财产在一个保险公司购买了财产保险后,再向其他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时,该被保险人的财产在所有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总额不能超过该项财产的保险价值。当被保险人的财产在同一保险公司购买了多种财产险时,该被保险人的财产在同一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总额不能超过所有财产的保险价值之和。
2.赔偿方式:当发生赔案时,被保险人应尽力提供足额的原始单证。若被保险人无法提供全数原始单证时,保险公司有权按照比例赔付原则进行赔付。当被保险人提供的单证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在10天内作出核定,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被保险人接受核定的结果。
3.赔偿时效:被保险人从获得第一次赔偿款起,必须在两年内提出索赔。若两年内没有提出索赔请求,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以后各期赔偿金。
五、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本条款未尽事宜,可适用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本条款由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