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险,顾名思义,是专为学校设计的一种保险形式,其本质属于责任保险范畴。
1.具体而言,校方责任险由学校作为投保人,旨在应对因校方过失而引发的学生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情况。
2.在此情境下,一旦事故发生且符合保险条款,将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而减轻学校的经济压力并保障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3.校方责任险的设立,不仅体现了对教育事业的支持与保障,也彰显了对学生安全的高度重视。
法律快车提醒您,校方责任险的适用对象广泛,涵盖了所有取得合法资格的教育机构。
1.包括但不限于中小学、幼儿园及高等院校等各类学校。
2.只要这些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或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中,因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依法应承担直接经济赔偿责任的,均可成为校方责任险的被保险人。
3.这一规定确保了校方责任险的广泛适用性和有效性,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关于校方责任险的费用承担,遵循“谁办学,谁支付”的基本原则。
1.对于公办学校而言,其保险费可通过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解决,也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向政府申请专项资金解决。还可通过学校自筹、社会各界捐助以及勤工俭学收入等多种渠道予以筹集。
2.对于民办学校,则需自行承担保险费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筹集资金,均严禁向学生收取校方责任险的费用,以确保学生的经济负担不会因此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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