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政服务业机构范围。在阳信县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且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家政服务事项的机构,以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家政服务机构)。
(二)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范围。16至60周岁,与符合上述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从业人员。
二、保险项目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分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部分。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内,家政服务人员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以及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丧葬补助、医疗费用、住院补贴等,保险公司依据保险理赔条款约定负责赔付。其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之外由保险公司依据保险理赔条款约定赔付。
(二)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内,家政服务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过程中,因服务人员过失行为导致雇主以及第三者(包括雇主家庭成员和以外人员)遭受的人身损害或直接财产损失等,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理赔条款约定负责赔付。其中,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责任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按当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填写《滨州市家政服务机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向阳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滨州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附件1);
2.滨州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附件2);
3.从业人员与家政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原件及复印件;
6.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
办理地点:阳信县河东二路880号阳信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