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做事,讲究人情礼往。像以前哪家盖房子,都是亲戚朋友相互帮忙,除了吃顿饭以外不要任何报酬,别说是合同了,就连口头合约也不会有,讲究的是“一家办事众人帮”的农村规则。这样表面上看得一团和气,实则蕴藏着各种矛盾,一旦施工中出现意外,处理起来就会很麻烦。
案例:记得那年,村里一个表哥盖房子,叫了关系处得非常好的本家叔叔去帮忙,这位本家叔叔在盖房过程中从房顶摔下导致腿瘸,因为这件事没有得到更好的处理,两家从此成为仇人,直到这位本家叔叔去世两家也没有解开这个隔阂。
在农村因为盖房出现意外,亲戚、朋友之间闹得老死不相往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我们不得不考虑:一旦出现意外,将如何收场。
不过,随着农民生活水平地逐渐提高,很多人在农村盖房子不再效仿过去让亲戚朋友帮忙,而是直接将这个活儿承包给一个施工队,倒也省事。不过,即使是承包出去也避免不了意外的发生和矛盾的产生。
农村自建房不同于大型的工程建设,没有正规的合同作为依据,加上农民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在出现问题时常常会手足无措,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在农村承包盖楼过程中出现意外,主家会不会承担相应责任,又是谁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呢?
这个例子中,老刘是甲方(也就是主家),老张是乙方(也就是承建方),小李是施工方中的一员,小李的意外该谁担,还是法律说了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主家老刘是否会有连带责任?这也是我们想要知道的问题。
在民法典一千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说道:“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承包农村自建房工程,施工中工人出现意外死伤,主家是否担责任?也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待。
社会现象:
延伸问题:
农村自建房承包给外人建和承包给亲戚朋友建的利弊分析:
承包给自己亲戚朋友的好处:如果关系处得够硬,而且具有建筑队建设经验,那么承包给这样的亲戚还是好处很多的,会实心实意地为你办事,让你省不少心,包括前期的购买物料上都会有自己的渠道和熟人,帮你省去不少的费用,如果人品可以并且关系硬的亲戚承包,那你的房子建设会事半功倍。
承包给自己亲戚朋友的坏处:人心隔肚皮,有些亲戚看似关系不错实则矛盾重重,有喜欢沾便宜的、有大度的有小肚鸡肠的、有给你实心实意地,也有一心想看你笑话,给你下绊子见不得你好的,那么交给这样的亲戚办事还不如直接给外面的施工队。有些亲戚专门找亲人朋友下手占取一定的便宜,你可要当心哦!
承包给外人的坏处:承包给外人你会有所不放心,毕竟他们纯粹是为了挣钱而来,在工期和进度上会有所懈怠,能糊弄的糊弄,把你的钱拿到手是他们的最终目的。你会操更多的心去监督,所以会很心累。
承包给外人的好处:当然也有一定的好处,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你可以直接指出来,要不返工要不扣钱,如果是亲戚好朋友的话就做不到直言不讳了,有什么不满意可以很直白地告诉他们,一切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办。
话到此,就该告一段落了,不知道各位对于农村盖房子的问题还有哪些疑虑,我们一起来探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