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普通的房屋保险价格不超过300元,据调查了解,更多的屋主业主投的是一年100--300元之间的房屋保险。当然,一些保险金额更高的保险和保险项目更加完善齐全的保险其费用也自然更高。例如:
1、平安自有住房型家庭财产保障计划四,房屋损失保额高达100万,包括室内财产50000元、房屋及附属品100万元、盗抢综合保障10万元、房租费用损失15000元。该房屋保险一年778元。
2、华安满堂福家庭财产B款保障计划,其家财保额可达300万元,包括现金首饰盗抢5000元、家电用电安全5000元、室内财产盗抢5000元、房屋及室内财产50万元。该房屋保险一年325.75元。
3、阳光家庭财产综合保障计划,其家财保障限额110万元,包括室内装横15万元、房屋及附属品110万元、室内财产15万元、室内财产盗抢保障30000元。该房屋保险一年400元。
二、房屋保险种类包括哪些
定值保险
房屋的保险金额是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来确定的,不因房屋的市场价值的涨跌而增减。若房屋遭受意外损坏,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的全额赔偿;若只有部分损失,则按保险金额乘以损失成数赔偿。例如:某房屋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为100万元,遭受意外损坏时,房屋市价涨至120万元(或跌为80万元)。
1、若房屋全损--按保险额100万元赔偿;
2、若部分损失,损失量为七成--按70万元(100万元×70%)赔偿。
不定值保险
1、若房屋全损: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赔偿100万元;房屋市价跌至80万元,赔偿80万元。
2、若房屋部分损失为七成: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实际损失为84万元(120×70%),赔偿70万元(84×100/120);市价跌为80万元,实际损失为56万元(80×70%),赔偿56万元。
重置价格保险
房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约定按房屋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申请将一幢旧房屋按相当于重建一幢新房屋的价值来保险,一旦房屋发生事故即可按重置价格获得赔偿。
第一危险责任保险
这种保险方式不要求投保人将房屋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而按一次意外事故可能发生的最高损失金额来投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论保险金额与全部财产价值比例如何,只要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保险人均按实际损失赔付。如房屋估价为100万元,约定保额为5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损失为20万元,则保险人应按20万元赔偿。由于这种保险方式中在超过保险金额的第二部分房屋价值--第二保险完全未曾投保,因此称这种方式为"第一危险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