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购买份数:每款产品限购两份,不可同时购买多款。
3、意外及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费用保障仅适用已参加社保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4、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B款)项下的意外医疗责任:无免赔,扩展社保外医疗费用,其中1)社保内费用按100%赔付,社保外费用按60%赔付;
5、平安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1)未参加社保和已参加社保人员均可投保,仅承担社保内用药;2)自保险期间开始后,疾病住院医疗等待期30天(续保无等待期),意外住院无等待期;3)每次100元免赔,按80%赔付;4)投保含补充住院医疗方案的被保险人在就医时若未使用社保卡结算则按300元免赔60%报销;
7、10岁以上未成年人可由学校统一投保,但需监护人填写投保确认书。
8、本保单指定医院范围为:卫生部规定的大陆境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但不包括以下地区的医疗机构: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所有医疗机构;山东省威海地区所有医疗机构;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所有医疗机构;辽宁省铁岭市所有医疗机构;河北省三河市、青龙县、廊坊市所有医疗机构;山东省禹城市所有医疗机构;四川省宜宾市所有医疗机构、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滨海区、静海区所有医疗机构、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所有医疗机构、江苏省徐州市所有医疗机构、河南省所有医疗机构,即上述地区医疗机构保险人不予理赔。
9、自保险期间开始后,疾病住院医疗等待期30天(续保无等待期),意外住院无等待期。
10、本产品适用下列保险条款:
(1)《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产险学生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注册号:C00001732312021011000271
13、本产品可提供全流程线上服务。
1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天给付30元/份,最长给付180天。
保费支付方式:本产品通过线上支付保费,若支付失败,可在投保当日24点前重新支付。
理赔款将会在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直接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
保单形式:本产品提供电子合同,根据合同法,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保成功后通过邮件及短信的形式发送给您,保险公司将视邮件发送成功为您签收电子合同。
发票形式: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您可以通过平安财险官网property.pingan.com-【服务与活动】-【保单及理赔查询】申请发票。
平安意外险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理赔:
1.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事故后,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请先拨打95511报案;
2.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准备理赔所需材料,比如意外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要被保人身份证、银行卡、门诊病历本、门诊发票、疾病诊断书、住院费用总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出院记录、意外事故证明等;
3.被保险人出院后,提交理赔资料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则会将理赔金打入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