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曹女士由单位组织去港澳旅游。谁知,在旅途的第四天突发脑溢血,终因抢救无效而客死他乡。当得知妻子意外身亡后,王先生如遭晴空霹雳;此外,抢救用掉的6.7万余元对他来说也是很大的负担。这时,王先生想起,在妻子签署的旅行合同中,旅行社曾承诺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遂通过妻子的单位与旅行社交涉,要求得到保险金。可是,旅行社断然拒绝。深感受骗上当的王先生便将旅行社和妻子所在单位推上了被告席。
庭审中,旅行社一方表示,根据国家旅游局下达的有关文件,他们的确购买了保险。但险种为旅游责任保险,而非旅游意外险。因此,原告以旅游意外保险为由,要求给付保险金是没有依据的。此外,在出行前,旅行社也就“自愿购买旅游意外险”一事向游客们作了告知,因此并无过错。
王先生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当时签署的《上海出境旅游示范合同》中明确写着,旅行社为游客办理意外保险。在实际操作中,这一保险费也被计入旅费总价中。因此游客完全有理由认为,旅行社已为游客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律师表示,旅行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原告损失。
2、旅游险怎么赔付
1:假日出行涉及的保险种类主要有人身意外伤害险、交通安全意外险和旅游意外险等险种。一般而言,旅行中的损失通常在旅游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内。一般的保单只承保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年轻人喜欢的高风险运动不在旅游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内,若要承保可在保险公司特约承保。所谓特约保意外伤害,指从保险原理上来讲并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
2:另外,旅游意外险的赔偿范围还有一种特约保意外伤害,它包括四种情况:一是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二是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意外伤害;三是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四是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错药品、检查时造成的损伤、手术切错部位等)。保险提醒消费者,在外出旅行时面对以上任何一种风险,都可考虑特约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