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在屯溪社屋前路1号华夏保险公司购买过一款意外保险,去年因一起意外事故住院,需要上钢板,治疗过程很长。但是保险公司回复必须要在180天内报销治疗费,且合同上注明有14天的住院补贴也没有兑现。请主管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市银监分局答复:我局已按规定转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办理,经华夏人寿黄山中心支公司反馈:经核实,投诉人王某娟分别于2022年1月9日、2023年1月14日投保我公司意外险产品,保费合计470元。投诉人于2022年1月20日因意外事故受伤后向我公司提交理赔资料,我公司于2022年3月1日赔付投诉人意外医疗费用及住院津贴12965.45元,2022年6月14日我公司赔付投诉人意外复查费用414元,2022年8月9日我公司赔付投诉人九级伤残保险金60000元,合计7.3万余元。因投诉人治疗中需植入钢板,且要在1年后取出,而根据康平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约定,我公司仅承担自受伤之日起180天以内的意外医疗及津贴费用,但我公司考虑其本次治疗手段的特殊性,从客户关怀的角度出发,已于2023年3月9日赔付投诉2023年1月29日住院取钢板的医疗费用2851.58元,因住院津贴1400元不在保单责任范围之内,我公司已告知投诉人无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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