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2004)》
1、这是一个分红保险,保险利益由‘保险保障’和‘投资分红’两部分组成,其实际红利率根据保险公司分红类保险的实际盈利状况分配。
2、本险可与“附加鸿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等附加组合,
实例解说:(以不同年龄段男性,选择20年交费期,购买10万元保额“平安鸿利”和“附加残疾”为例)
投保
年龄
(男性)
险种、保额
年交保
费合计
交
费
期
所交总保费累计
平安公司承诺
最少交付
最多交付
最少给付
最多给付
0岁
险种组合:
鸿利2004
附加残疾
保额:10万
9120元
20年
182400元
10万元
身故保障
+
每三年给付
8000元
保单红利
20万元伤残
和身故保障
10岁
8960元
179200元
20岁
8840元
176800元
30岁
8700元
174000元
40岁
8660元
173200元
50岁
8880元
177600元
1、“附加残疾”保险利益只在交费期内有效,主险停止交费“附加残疾”保险利益随之终止。
本险保险利益图示:(以购买10万元保额为例)
保障范围
保险利益
基本
保障
生存保险金
从保单生效日起,每满三周年返8000元现金,终身给付。
交费期内意外残疾,按不同残疾程度,按10万元以内给付残疾保险金,主险继续有效。
身故保险金
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
被保险人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且平均存活期为6个月以下,可申请“提前给付保险金”。
分红
根据公司分红类保险的实际盈利状况,按照保险监督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
红利
领取
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可随时领取,也可以留存于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
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分红型)简介
1、本险的投保年龄为:0岁—65周岁。
2、这是一个分红保险,本保险属于终身险,保险利益由‘保险保障’和‘投资分红’两部分组成。
3、未满18岁周岁购买量最多不得超过10万元保额;成人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选择相应保额。
以不同年龄段女性购买10万或20万保额“平安鸿盛”和“附加残疾”为例:
(女性)
险种组合
及保额
平安鸿盛10万
附加残疾10万
2040元
40800元
20万元
伤残或身故保障
2390元
47800元
平安鸿盛20万
附加残疾20万
5780元
115600元
40万元
6980元
139600元
8500元
170000元
10560元
211200元
3、附加残疾险每万元保额年交保费6元。
关于“保单红利”:
以30岁女性,购买20万保额“平安鸿盛终身寿险”,选择20年缴费,红利领取方式选择“累积生息”为例。假设未来每年的红利率均为3%,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