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未成年人身故险时是否有保额的限制?答案是肯定的,那么限额是多少?
2015年,原保监会重新修订了《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第一条,将原来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总和限额从规定的10万元调整为20万(10周岁以下)和50万(10周岁至18周岁以下)两个层次。
《通知》第二条,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不计算在限额内:
1.投保人已交保险费用或被保者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该项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用或被保者身故时保险合同的账户价值。
2.保险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此处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是指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身故保额。
3.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此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额是指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身故保额。
风险提示:
家长们在给儿童购买保险时,要根据家庭经济等情况量力、适量购买。最好先根据需求来确定所购买的险种,然后再来考虑保额的分配。注意不要造成超额现象,一方面如果给孩子购买的其他险种也包含身故保额,那么超出部分将无法获得赔偿;另一方面会浪费保费,因为保费的高低是与保额挂钩的,保额越高保费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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