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青年报作者: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刘胤衡、陈晓记者李桂杰
自3月开学以来,这是大三学生王丽每天要做的“功课”。作为一家互联网企业的远程运营实习生,她需要把这项工作干满4个月,才能获得实习证明。
王丽直言,虽然做着没什么意义的工作,但有了这份实习证明,“以后再实习、找工作会顺利些”。
“不是先实习才能有实习经历吗”
王明实习了4个月,由于他发帖的内容有趣,为此获得了200元的购物卡作为“工资”,还有一些礼品。直到离职,他都没有与该企业签订任何形式的实习合同,他也搞不清楚与这家公司是何种劳动关系。在实习证明上标注了他参与的是远程实习。
虽然这段经历没有为王明增加有意义的工作经验,但一纸实习证明帮他获得了后续不少面试机会,“这是我的敲门砖,帮助我过了多个岗位的简历关”。如今,王明拥有4段高含金量的实习经历,为找工作打下了“基础”。
如今,这段远程网络实习经历依然保留在王明的简历里,在他看来,“总比有些要倒贴还学不到东西的实习强”。
每月倒贴实习管理费,“什么也没学到”
如今读研一的向家,说起大二时在某传媒企业的实习经历,不由感叹道,“既倒贴费用又没学到东西”。
到节目组前,向家就被来了一个“下马威”。工作人员告诉他,想顺利到这里实习,他要联系属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还需要交几百元一个月的“实习管理费”。
“培养一个实习生也是需要成本的,如果你的工作不熟练,会给大家造成麻烦,拖慢工作进度。”正当向家询问“实习管理费”是否合法合规时,与他一起办理实习手续的同伴已欣然接受,并称“特别优秀的人才能免去这笔费用,我们要交是因为我们不够优秀。”
想着机会难得,向家只能交了这笔费用,但接下来的实习体验让他并不愉快,“在节目组,谁都能使唤我干活。”向家负责该节目的新媒体宣发,员工一股脑儿把活儿交给他,也不进行指导,只交代他产出文案、视频。
向家还负责节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他经常下午到录制现场,忙碌到第二天一早。更让他郁闷的是,“他们员工的活儿都给我干了,还时时暗示我‘不够优秀’。”
4个月后,向家结束了这段实习,拿到了实习证明,却感受不到获得感。
某律师事务所何金宇律师介绍说,2019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中规定,高校和实习企业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据向家称,目前,这家企业已取消收取实习管理费的做法。
实习生遭受意外如何担责,是不少实习单位中的一个空白点。
相较于普通本科院校学生,职业院校学生有着更强的实习需求。有职业院校学生表示,他们“不去实习没有毕业证”。
北京某职业学院李源的实习经历比别人更“痛”一点。2022年,李源和同学们被分配到宠物医院实习,要满8个月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实践学分。
李源坦言,做宠物医生要经常和宠物打交道,被咬伤挠伤是常有的事。2022年年底的一天,李源在给一只宠物狗洗澡时,这只柴犬突然对着他的手臂咬了一口,“伤口留下很深的犬牙印,血流不止。”
经医院诊断这是狂犬病毒暴露中最严重的三级暴露,已伤及真皮层和血管。但由于学校和宠物医院并未为他购买意外险,李源只能自费接种狂犬免疫球蛋白。
实习经历是踏入社会的重要职业体验
已从广东某职业学院毕业的李达,以与学校存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为由,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原来,2019年7月到2021年6月期间,他实习了将近两年,“学校说不去他们安排的实习,就没毕业证,结果我被安排去药店卖药,还有同学被安排去了超市卖菜、杀鸡。”他认为,这与其所学的商务管理专业无关,两年的学费“白花了”。
实习时,李达感到“并不合理”,但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为了给自己和同学们“讨个说法”,在专升本时,他报考了法学专业。2022年,他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他们与该实习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进而确认学校的行为违法,退还这两年缴纳的学费。
2019年12月25日,此证券公司口头告知李某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李某遂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给予相应赔偿。
经法院一审认定,李某在此证券公司工作期间,接受部门领导安排,完成公司日常事务。李某在职期间多次向公司网络金融部原负责人宋某某询问入职事宜,宋某某一再表示入职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考虑到宋某某部门负责人的身份,法院认为李某由此已产生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应事实基础,故认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审判决,该证券公司支付李某工资97011.50元、支付李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86551.72元、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两万元。
目前,李达正在等待学校教育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希望社会各方能重视实习生的权益保障,实习经历是我们踏入社会的重要职业体验,不能权益被侵犯了还自认倒霉。”李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