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马老先生曾买过意外险,他的老伴便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可最终的结果是,保险公司拒绝了马老先生老伴的请求。
理由是,张老先生原本就是一个“病人”。
中暑可以说是一种疾病,与患者的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密不可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见避免的。因此最重要的还是做好防暑工作。
事后,柳先生家人到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做出了拒赔的决定。
理由是,柳先生购买的这份保险承保范围中,攀岩、漂流、潜水、滑雪、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都在保险公司免责范围之内。
对于像柳先生这样的高风险运动爱好者,在购买旅行意外险时,一定要选择包含高风险运动的意外险。
1、“猝死”算不算意外
——“猝死”:不满足“外来的”、“非疾病的”,所以在保险中不属于“意外”。
2、“被他杀”算不算意外
——“被他杀”:首先要排除两种情况:1、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人;2、被保人挑衅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打斗,造成的被杀害。这两种情况基本被国内的意外险归入了免责条款之列。这两种情况排除之后,我们再来看“被他杀”可否满足“非疾病”,“非本意”,“突发的”,“外来的”这四个条件,完全满足,所以“被他杀”在保险中属于意外。
3、“食物中毒”算不算意外
——“食物中毒”:要分情况而论!对于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毫无疑问的属于意外;但是对于个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则不能归为意外。因为如果你吃的是常规的食物很有可能是你体质问题导致的,比如各种过敏或其他的,属于病理性范畴;如果你吃的是坏的变质的或较危险的食物,如发芽的土豆或没处理干净的河豚,那么就不能满足“非本意”这个条件,这种结果属于完全可预见的,和酒驾这种情况类似,所以对于个体性“食物中毒”,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赔的。
4、工作中造成的腰肌劳损”算不算意外?
——在保险中不属于“意外”,因为腰肌劳损通常是长期劳作导致的,不能满足“突发的”的条件。
5、那么什么算意外?
——保险中的意外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非疾病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外来的”,缺一不可。比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交通事故中的撞车、高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
6、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门诊医疗吗?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基本都是可以报销门诊的
7、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保险公司不赔吗?
——涉及第三方责任造成的意外医疗,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根据责任划分来赔的,如第三方全责,则由第三方全额赔偿,你自己的意外医疗保险是不能报销的,所以在发生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事故时,千万不要认为自己的意外险是100%赔付的,就一时心软放弃向对方追偿的权利。保险公司让你提供的意外事故证明,其实就是无第三方责任人证明,这个问题一定要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