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春暖花开之际,省会部分小学组织了不同形式的春游活动。据了解,举办春游活动的学校大都十分重视春游活动安全问题,出游前都会委托专业保险公司或有资质的代理机构为学生购买合适的人身意外保险。
记者通过采访多位学生家长发现,除了学校组织春游活动为学生投保的意外险之外,其实绝大部分家长每年都会为孩子投保一份人身意外险,但普遍会有一个误区——认为意外险都是可以重复购买和多次理赔的,这其实是有些“冤枉”保险了。
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意外险通常分为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如若不小心出事,意外医疗的费用是凭发票报销,然后各家保险公司按比例赔付,合起来最高是100%,不可重复理赔。
而意外伤害和意外残疾则根据保额进行赔付,所以如果购买了多份意外伤害保险,涉及死亡或者伤残的时候,可以多家赔付,互不影响。
“本来以为可得四份理赔,没想到只能赔一份,早知道就不重复投四份了。”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吴先生后悔不已。
为了获得超过治疗费用的理赔金,吴先生分别在四家保险公司买了四份保额均为1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去年,吴先生因车祸住院治疗,治疗共花去5800元。吴先生本以为自己可以获得四份理赔共计两万多元,最后却只拿到医保报销的3800元加上一家保险公司报销的2000元,总共获赔5800元。
因此,在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中,均明确要求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先决条件,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
“假如同时在几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在一家没有赔完的话就可以重复申请,直到收据金额赔满为止。但总额不会超过实际支出,第一家保险公司留存收据原件后,其他保险公司可接受分割单。”保险业内人士指出。
另外,提醒消费者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医保中心不认同分割单,所以如果有医保的话,最好先在医保报销,再凭医保的结算清单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