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关于继续做好意外类综合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省直工会已为126215名上报信息的省直职工会员投保了综合意外类保险。为确保省直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会员及时了解保障内容,享受便捷理赔服务,现将意外类综合保险理赔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障责任
保障项目
保障内容
最高保障额度
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意外险
乘坐飞机发生的意外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
50万元
乘坐轮船、轨道交通、市内公共汽车及电车、长途公共汽车、出租车发生的意外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
20万元
驾乘意外险
驾驶、乘坐私家车发生的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
4万元
住院津贴
意外或疾病导致的医院住院期间(全年累计90天)
60元/天
二、保障期限
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
三、保单查询
四、理赔手续
(一)报案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死亡、残疾或疾病死亡时,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在乡镇医院(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在办理住院手续后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应于保险期限结束后3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理赔。否则,被保险人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勘察、检验等项费用,迟延通知导致不能查明原因的,对不能查明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二)准备材料
申请项目
应备材料
意外导致身故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户籍注销证明,保险公司所需的其他证明。
4、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约定书。
5、受益人的银行账户资料。
意外导致残疾
3、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评定机构双方认可的为依法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且鉴定业务范围包含法医临床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
4、被保险人的银行卡(提供具体开户行信息)。
2、住院医疗票据复印件。
3、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长短期医嘱单(住院小于10天可不必提供医嘱单)。
(三)上报材料
五、现场宣讲
对保障责任和理赔手续仍存在疑问的基层工会,可对接泰康养老保险公司服务团队(王彩芳18632111908、贾争艳15511868625、王海燕13930197771、郭小凤17731113811、李岩13731181109),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由专员进行现场宣讲和理赔手续演示。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主办单位: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地址:桥西区自强路127号省招大厦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