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之前及当日所发生的工伤,其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缴费后次日起发生的工伤,其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给工伤职工,其中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
二、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什么情况下会停止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6)处于判刑收监执行期间的;
(7)其他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三、职工在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工伤保险如何处理?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四、什么情况下工伤职工可以领取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以领取生活护理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