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姐就遇到这种情况,胡小姐和老公分别有一辆马六和广本,当初为了图省事两辆车就都用了老公的名字进行了投保,平时在小区停放的时候两车也一前一后挨在一起。前几日,由于胡小姐技术不好在倒车时把老公的车给刮了,造成两车前脸和尾部都有一定程度的刮蹭。而保险公司在勘查现场后,给出的结论却让这两口子没有得到任何赔款。
分析:
原来交强险中有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被保险人自有财产除外)。胡小姐的家两辆车都是同一被保险人名下,保险公司免赔。而第三者商业险条款中也有规定:被保险机动车造成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免于赔偿。胡小姐造成其丈夫的车辆损坏,因为其是家庭成员,所以商业三责险也不会赔偿。
每年都会有很多像胡小姐这样的车主,由于没有仔细阅读商业险条款,不了解保险合同中有关责任免除部分的规定,而造成无法得到赔偿金的情况发生。每位买了汽车保险的车主都希望能够“一险在手、保护全有”。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当看到那长长的保险条款,多数车主都像胡小姐那样选择了“忽略”,只有在出险之后才想起看看条款。可往往是看了条款后,才发现自己的保险事故属于保险公司免责的范畴之内。平安保险提醒广大车友注意:全险并不代表全保险,投保商业险条款要看清。车主可登陆平安官网查询各商业险条款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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