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保险险种、保险金额及保险方案
根据《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滩涂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保险额度每人不得低于60万元。本次滩涂养殖用滩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保险方案如下: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
本险种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为滩涂从业人员在滩涂作业及上下班途中的意外保险事故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由承保方依其报备条款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方案
保险责任
保额
基本保费
报价
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65万/人
680元/人
意外住院和门急诊
6万/人
意外住院津贴
60元/人/天
40万/人
420元/人
4万/人
20万/人
210元/人
2万/人
保费缴纳形式:在各沿海镇区、街道的统一组织和监管下,由纳管的滩涂养殖生产“三化五覆盖”企业在投保时,一次性缴纳给承保方(县财政对保险的补助由各沿海镇区、街道另行实施)。
(2)滩涂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一般保险
承保方提供适用的保险条款。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承保方依其报备条款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880元/人
三、明确滩涂保险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及申报流程
四、切实加强保险项目实施过程监管
以上通知,请严格执行。
附件:1.如东县滩涂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用滩企业名单
2.2022-2024年如东县滩涂养殖用滩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协议(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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